正方二辯許澤:
對方辯友,據我所知的和你的觀點恰恰相反,實行法律製止校園暴力反而是最有效的辦法。
事後報複的數據收集並不算完善,因為有很多像葉同學那樣的,根本就沒有得到保護和發現,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製裁。
那就是給施暴方一種錯覺,反正欺負人又不是怎樣,也不會有什麼不能承擔的後果。
沒有後顧之憂,隻會讓他們得寸進尺。
這種局麵,反而比雙方互相報複的更加危險,報複不可怕,而是一直被欺壓中會爆發更大的衝突。
例如當年很出名的殺室友事件。
還有人手不足更不是什麼正當的理由,反而突出了不夠重視的原因,重視起來首先就是要有對應的部門和充足的人手。
反方二辯慕容長風:
對於正反的觀點我提出異議,
第一對於校園霸淩的界限很難把握,被長期毆打傷害的隻占少數,大部分隻是青少年的成長中性格衝突。
青少年情緒不穩定,也容易衝動,有時候就是上頭了單純的矛盾激化動了手。
如果按你們所說的,那整個學校的氛圍將變得十分敏感,所有人很害怕被舉報,害怕被懲罰。
同學之間互相玩鬨推搡也會定義為欺負他人,並且人和人的相處本來就不是能簡單定義的。
加上有未成年的保護法,試問刑法如何實現,到頭來還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那跟沒有也沒有區彆。
都是不輕不重的口頭教育,反而會使雙方更加的記恨。
正方三辯周雅琴:
剛剛反方提出的觀點完全是混淆概念,如何定義校園霸淩是另外一個問題,當然這個確實需要做好劃分,不是單純的肢體衝突就算霸淩。
我們要做的不隻是阻止校園霸淩,更重要的是預防,讓同學們的行為不要上升到那個地步。
那如何預防,就要從震懾開始,人都是有規避風險的意識,當你知道這麼做會有大麻煩的時候,基本上都會讓事態朝另一個方向發展。
我認為不僅僅是需要刑法震懾,最重要的是需要學校的高度重視,校規班規都加上,還要在校園設立反霸淩的社團。
由師生一起監管,當地設立一個管理中心,一旦發現惡性事件上報,需要立刻處理。
反方三辯季靜清:
對方辯友,刑法製度約束如同給校園上枷鎖,卻忽視了霸淩的根源在於人性缺陷。
要實現“零霸淩”,必須通過人性教育實現,而不是冰冷的製度製約。
1.價值觀教育:將反霸淩納入德育課程,某國通過“社會情感學習課程”使校園衝突減少43。
2.心理乾預:定期的心理輔導,指導讓學生們正確的發泄自己的陰暗情緒,及時發現問題學生。
還有大多數人最容易忽略了一點,同學們出現霸淩某人的行為,老師也很關鍵,當老師討厭一個學生,在班級裡批評和數落會讓學生們跟隨從眾。
往往老師的態度,會影響同學們對某人的印象,所以老師不能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批評教育是正確的,但是不能帶著貶低和羞辱的姿態。
…………
雙方就此繼續友好交流了一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