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崇光看到兒子存在他們夫妻名下的存款高達百萬之多時,他傻眼了。
1945年6月,不滿十四歲的周崇光就參加了八路軍。雖然當時他還沒有槍高卻身兼兩職,既是通訊員又是司號員。
周崇光因此算是抗日戰爭後期離休乾部。
他離休後,不僅正處級的工資照發,還增加了2個月的生活補貼。他一年實際要領14個月的工資。
另外,他除去醫療費用全部報銷之外,每月還發給六七百塊錢的護理費,以及副食、取暖等項補貼。每年還有1000元的特需經費。
所以周崇光一個人的工資,完全可以抵得上兩個現任縣長的工資。
盛廣蓉不僅是正主任醫師職稱,而且還是河陽縣唯一享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再加上她退休後又被縣醫院返聘,她每月收入一點也不比周崇光少。
即使這樣,他們夫妻省吃儉用積攢了多半輩子,也不過存儲了三十多萬塊錢。
兒子上班才幾年?職務不過是肉聯廠副廠長,他竟然有一百多萬塊錢的存款。
這錢來路絕對不正。否則,兒子也不會把錢轉存自己夫妻名下。
等兒子坦白這些都是他拿的回扣時,周崇光這一回沒有犯糊塗,堅決主張讓兒子去紀委自首。
倒是堅強了一輩子的盛廣蓉哭得稀裡嘩啦,平生第一次求丈夫托人找關係,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兒子被關進監獄。
周崇光夫婦陪兒子一塊兒來到縣紀委,把周長健這些年吃回扣的事情,做了一個徹底交代。
除去把那些存款、金條,還有那些珠寶首飾如數上繳之外,還有十幾萬已經被周長健和錢惠麗揮霍了。周崇光夫婦就用他們的積蓄替兒子補足。
周崇光說,為了不讓兒子今後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來,紀委就彆再走開除公職的程序了。他讓兒子主動辭去肉聯廠副廠長職務,並辦理離職手續。
一家人本以為這事兒就算翻篇了。沒有想到卻是留下一個後遺症。
半月之後,鄒仕安被城關派出所民警逮住。為了立功贖罪,鄒仕安檢舉周長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再次把周長健推上風口浪尖。
如果縣紀委已經出具紅頭文件,對鄒仕安所舉報事情已經作出處理,這事兒非常容易解決。拿出紀委處理周長健的紅頭文件,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
沒有辦法,周崇光隻好再次豁上老臉,找到公安局局長和那個凶巴巴的分管副局長。
還好,這兩人都是周崇光在擔任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時,提攜過的人。他們便依照老領導的要求,演了一出戲。
周長健出了這麼大的事兒,再待在河陽,非常不利。
周崇光便打發兒子兒媳到邊東省信陵縣找他們舅舅盛廣泰。
盛廣泰剛剛參加工作時,隻是農業局農技推廣站的一名技術員。
後來,河陽縣委副書記、縣長,一個曾經多次受到周崇光提攜的人,交流到信陵擔任縣委書記。
周崇光便拜托這個新任縣委書記,照顧一下妻弟盛廣泰。
盛廣泰這才從農業局調到人事局。
這個縣委書記在信陵待了五年,又在莆賢市委組織部部長的位置上待了四年。
九年的時間,盛廣泰從人事局的一個普通乾事,也一步步成長為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局長。
盛廣泰雖然和盛廣蓉不怎麼來往,但是他卻欠他姐夫周崇光一個很大的人情。周崇光讓他安排外甥和外甥媳婦的工作,盛廣泰非常痛快地答應了。
這次周崇光不再征求兒子的意見,直接讓妻弟把兒子安排到縣供電公司。
至於錢惠麗,周崇光沒有提具體要求。盛廣泰知道外甥媳婦以前曾經在河陽賓館當服務員,就把她安置在財稅賓館做了一個大堂經理。
其實,鄒仕安檢舉揭發周長健有貪汙受賄嫌疑的事情,法官還是按有立功表現給予了減免刑罰。
像鄒仕安這樣入室行竊,金額在2500元以上,且被人發現之後沒有束手就擒而是奪路而逃,是應該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
法官按入室盜竊罪的下限,隻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已經充分考慮到鄒仕安的立功表現,算是法外開恩了。
可惜鄒仕安是一個法盲。
他想當然地認為,既然自己檢舉揭發不成立,就沒有立功表現。
沒有立功表現,法官在量刑時就不會給予減免。
這一切都是因為周長健這個貪官,有一個當官兒的好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