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管理者,需要向股東會報告工作,接受股東會的監督和指導。在股東會授權下,總經理可以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的方向,並需考察洽談或形成意向報批後執行。
總經理還需要確保公司的運營能夠實現股東的利益最大化,確保股東出資收益率不低於社會平均收益率。
如果股東覺得總經理不合格不稱職,沒有圓滿完成股東會的任務目標,股東可以通過董事會解除總經理的職務。”
“正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賦予股東了,罷免不稱職、不合格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的權力,把董事長和總經理完全置於股東會的監督之下,董事長和總經理才會儘心儘力全力以赴乾好工作,才不敢興貪腐之心不敢伸貪婪之魔爪。”
“其實,國企也有一套非常完善的製約製度。廠裡有黨委、有紀檢組,有工會,上麵還有經委、紀委、檢察院等監督。為什麼國企會出現呂貴才許尚瑞這樣的大貪汙犯呢?
答案是好的製度還得好好執行才能有效。
在股份製企業,監督董事長、總經理的是股東。董事長、總經理貪汙侵吞公司錢財,就是貪汙侵吞股東自己的錢財。你們說,他們能不瞪大眼睛盯著他們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嗎?
這樣說,大家是不是能聽明白?”
大部分職工代表都點了點頭。隻有那個伍菁華舉起了手。
“伍菁華同誌,你有什麼問題?”
“秦科長,您還沒有說明‘明金時代’紗廠和我們國棉廠同樣生產一噸棉紗,為什麼他們就能多賺一千多塊錢呢?”
“因為‘明金時代’的老板李金鳳是‘明金時代’最大的股東。
她不僅把半輩子做生意賺的錢都投了進去,還把她經營的‘遠征農機城’抵押給銀行,貸了一大筆款投了進去。
可以說,李金鳳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在了‘明金時代’紗廠上,她自身的利益和‘明金時代’已經緊緊捆綁在一起。
‘明金時代’賺錢她發財,‘明金時代’破產她也完蛋。
你說李金鳳她能不夜以繼日、殫精竭慮地為紗廠工作嗎?”
“李金鳳在去年八月份的時候,就以8200元噸的價格購買了5000噸皮棉期貨,現在標準皮棉的價格已經漲到了元噸。
他們‘明金時代’紗廠僅僅在原材料這一項上,就節省了800多塊錢。”
“另外,‘明金時代’和國棉廠龐大的行管隊伍相比,他們的行管人員簡直可以忽略不計。他們萬錠用工隻有國棉廠的75。
這又節省了不少。”
“還有,‘明金時代’的銷售員,幾乎跑遍了整個江南,他們在銷售價格上錙銖必較,下足了功夫,因此他們的低支紗卻能賣上國棉廠高支紗的價格。”
“當然,‘明金時代’還有許多其他方法,來開源節流、減員增效。我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伍菁華同誌,小秦同誌的解釋你聽懂了嗎?你說說,‘明金時代’比國棉廠效益好的原因是什麼?”
“報告鐘市長。小秦科長剛剛說了,是因為‘明金時代’采取了‘開源節流、減員增效’的幾種措施。”
“小秦隻是說出了事物的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