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羅耀明,那都是過去式了,我現在跟著俊哥混呢。”
“俊哥,你說的是陳家俊?你也在元朗警區?”
之前君度酒店珠寶搶劫案中,李鷹因為升級試的原因沒有參加,被報道出來的元朗警員中也沒有李鷹的身影。
梁家龍還以為他離開了元朗,被調到其餘區去了。
“我一直都在元朗警區的好吧。”
“我現在還是元朗警區反黑組的組長呢。”李鷹一副洋洋自得的表情嘚瑟道。
“看來那個陳家俊還真的如傳言中說的,對待手底下的警員很好。”
梁家龍跟李鷹兩人認識很多年了,以前是在一個警署的。
李鷹的脾氣他是了解的。
不擅長阿諛奉承,跟每一個上司之間的關係都不怎麼好,所以才導致破案多,可一直沒能升職。
現在跟了陳家俊,還當上了反黑組組長,可算是跟對主了。
“那可是,俊哥一直都對我們很照顧。”
兩人寒暄了好一會後,李鷹的電話突然響起來。
他接聽道:“喂,我是李鷹。”
“李sir,我發現尊尼汪的老巢了。”
聽到電話內邱剛敖說的話,李鷹趕忙問道:“你現在在哪裡?”
“我現在在電話亭,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我現在打車回警局。”
“好,我們回警局等你。”
李鷹掛斷電話後,對著梁家龍道:“我有事得回警局一趟。”
“嗯,我也得回警局去向律政司申請通緝令。”
通緝令並不是警務處下達的,而是警方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後,提交書麵申請到法院或者律政司,列明嫌疑人身份、涉嫌罪行及證據。
審查證據後,才會簽發逮捕令或者通緝令。
通緝令簽發後,警方會將嫌疑人資料錄入內部係統,在全港範圍內通緝。
“那有空咱們再聚一聚。”李鷹笑道。
“彆有空啊,我過兩天要結婚,你可一定要到場啊,還有這兩位夥計,咱們今晚也算是並肩作戰過,到時候也一起來喝喜酒啊。”梁家龍對著三人邀請道。
“行啊,這大喜事,我們肯定參加。”李鷹直接答應了下來。
袁浩雲和王誌淙兩人也沒有意見,都是夥計嘛。
梁家龍告訴了地點之後,李鷹三人就離開了。
.......
元朗警區。
晚上十點,警區內依舊燈火通明。
陳家俊在接到李鷹的電話後,就一直在警區等著他們回來。
尊尼汪的倉庫所在他自然是知道的。
本打算等今晚的行動過後,就以線人的名義,來告知李鷹等人尊尼汪的倉庫地點,讓他們實施行動。
沒曾想,邱剛敖誤打誤撞竟然摸索到了尊尼汪的倉庫。
既然如此的話,那就順水推舟,將尊尼汪一舉消滅。
當晚十點半,會議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