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盒內有鮑魚,花膠,海參,燒鵝,燒肉,還有滿滿的一層白米飯。
按照飯盒裡麵的菜式,在外麵沒個兩三百塊絕對下不來的。
恐怕還不止,那鮑魚個頭可真不小。
“什麼收買你,這是我們今晚警署食堂的飯。”李鷹沒好氣道。
“你彆以為我沒讀過書就好糊弄啊,這哪裡像是食堂飯菜。”
“分明就是從哪個高檔酒樓打包的。”亞boy一臉你休想騙我的表情。
李鷹白了他一眼:“我騙你乾嘛,你有什麼值得我騙的,我真的想要找到你的老大,根本不需要你的口供。”
“你也不想想我們元朗警區的老頂係邊個。”
亞boy猛拍了下額頭,回想起來了。
元朗警區是陳家俊的地盤。
“你們老頂對你們可真不錯。”亞boy見狀也不再客氣,拿起筷子夾起一塊鮑魚咬了一大口。
“吃你的去吧。”
李鷹搖了搖頭,掏出一根煙點燃起來。
等待著他吃完飯把飯盒帶走。
亞boy這邊吃到一半後,突然抬起頭開口道:“法官。”
李鷹露出狐疑的目光。
“法官,我老大綽號叫法官。”亞boy淡淡道。
“法官?這綽號有點耳熟。”李鷹皺著眉頭努力回想著。
“幾年前在尖沙咀因為傷人被判入獄。”亞boy提醒道。
“哦,我想起來了。”李鷹聞言立馬想到了,疑惑道:“那家夥似乎不乾收車的勾當吧?”
亞boy點點頭:“嗯,不過他在道上也挺有名號的,所以我之前拜了他當大佬,幫他開車。”
更詳細的他沒說。
法官之前找他,是想要他當車手接應。
偷車這麼多年,他練就了一番好車技。
法官入獄之前本想著乾一票大的,然後離港逍遙快活,所以找到了他入夥。
後來因為喝酒故意傷人,被警察給捉了,所以那件事情就沒有了下文。
法官雖然入獄,但是名頭還是挺好用的。
亞boy借了他的名頭,把偷來的車給銷掉。
“那家夥也快出獄了吧?”李鷹皺眉問道,故意傷人,按照情節嚴重,一般在27年左右,要是對方死亡,那大概率會到15年。
李鷹記得法官傷的那人沒死,受的傷也沒達到嚴重傷人的地步,根據判刑,也差不多快出獄了。
“嗯,再過一周就出獄了。”亞boy點點頭。
“那你是怎麼想的,繼續跟著他混?”李鷹道。
“不然呢?我還能做什麼?”亞boy攤了攤手,表情無奈。
“我幫你找份工上吧。”李鷹直言道。
亞boy停止了扒飯的速度,抬起頭,不解道:“你為什麼這麼幫我?”
李鷹笑道:“我認為你人不壞,能改。”
“還有就是你長得有點像一個人。”
“那個周星星?”
“不是,他叫張郎。”
李鷹陷入了回憶,張郎是他選中去當臥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