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馮大春涉嫌組織賣淫罪一案,現在開庭。"審判長敲下法槌。
公訴人起身,聲音沉穩有力:"經查,被告人馮大春作為"皇家一號"ktv實際經營者,自2005年3月起,以盈利為目的,組織張某某、李某某等上百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
陽風的手指無意識地掐進萬瓊的手背。萬瓊沒有抽手,隻是用另一隻手捂住了嘴。
"請看證據一。"公訴人操作投影儀,屏幕上顯示出一頁頁賬本
照片,某欄目赫然標注"特殊服務",金額精確到個位數。"這是從被告人辦公室保險櫃搜出的真實賬目,經筆跡鑒定,部分由被告人親筆記錄。"
辯護律師立即起身:"審判長,這些賬本隻能證明ktv存在非法活動,不能直接證明我的當事人知情或參與。"
審判長點頭:"請公訴人繼續舉證。"
"證據二,2006年5月8日監控錄像。"畫麵中,馮大春正將一疊鈔票遞給三名穿著暴露的年輕女性,並拍著其中一人的肩膀說著什麼。雖然沒有聲音,但他的口型清晰可辨:"好好乾,提成不會少。"
萬瓊的身體劇烈顫抖起來,陽風不得不摟住她的肩膀。
"證據三,證人證言。"公訴人傳喚了兩位前員工。第一位是保潔員王阿姨,她證實每周都會在包房清理出大量避孕套和情趣用品;第二位是前台接待小林,她聲音發抖地回憶:"馮總...馮大春要求我們向醉酒客人推銷"特殊服務",成功一單提成5。"
辯護律師交叉詢問時,小林突然崩潰大哭:"我拒絕後,他威脅要讓我在行業裡混不下去!我妹妹還在老家讀書..."
審判長敲槌維持秩序。陽風盯著被告席上的馮大春,發現他始終低著頭,脖頸處的青筋暴起。
"被告人,你有什麼要陳述的?"審判長問道。
馮大春緩緩抬頭,目光掃過旁聽席時與陽風短暫相接,又迅速移開。"我...認罪。"他的聲音嘶啞得像砂紙摩擦,"我對不起父
母,對不起妻女,更對不起那些女孩......"
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陽風機械地數著牆上的時鐘秒針走過十五圈,萬瓊則一直盯著自己鞋尖上的一塊汙漬。
"現在繼續開庭!"法警的聲音讓所有人一震。
審判長肅立宣讀:"本院認為,被告人馮大春組織賣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其行為已構成組織賣淫罪,且情節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判決如下:"
陽風感到萬瓊的指甲深深掐進自己手臂。
"一、被告人馮大春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旁聽席響起零星掌聲,有人低聲咒罵"活該"。萬瓊猛地站起又被陽風拉回座位,她的嘴唇煞白,眼眶通紅卻流不出淚。
"二、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一億兩千萬元。"
馮大春的身體晃了晃,法警架住了他。陽風突然想起去年馮大春女兒考上重點高中時,這個高大的男人在慶功宴上哭得像個孩子。
"三、涉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審判長敲下法槌的聲響在陽風耳中無限放大。他看到馮大春被押走時最後回望的那一眼——那裡麵的悔恨與解脫如此赤裸,仿佛把十五年友誼撕成了碎片。
萬瓊突然乾嘔起來,陽風攙著她踉蹌走向洗手間。在盥洗台前,萬瓊終於崩潰:"七年...萌萌才十六歲啊!"她說的是馮大春正讀高中的女兒。
陽風擰開水龍頭,冰冷的水流衝過他顫抖的雙手。鏡中的自己雙眼布滿血絲,他突然狠狠捶向牆壁:"那些女孩...有些看起來和萌萌差不多大。"
他們沉默地走出法院。盛夏的陽光刺眼得殘忍,照在兩人交握的、汗濕的手上。
“沒收個人財產一億兩千萬元,涉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這是不是有點過分啊?馮大春的錢又不全是組織賣淫賺的,他的大部分錢還是正當盈利賺的嘛。”
回去的路上,陽風一邊開車一邊似乎在自言自語地說。
“沒事,判決不公,馮大春還有半個月的上訴期,要不,我們給他請個好律師上訴吧?他這個判決是不是太重了?”
此時萬瓊已經冷靜下來了,她說的話也冷靜。
“對,請律師上訴。”
陽風堅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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