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庭辯論階段
1.辯護人陽風當庭提交新證據
陽風當庭出示一份ktv前會計李某的書麵證言:
“李某證明,所謂‘分成轉賬’實為ktv正常工資發放,且財務流程均由張某經手,馮大春未直接指示。”
此外,陽風還提交了一份關鍵證據——ktv監控錄像的原始數據,證明馮大春極少到店,且從未參與任何與賣淫相關的活動。
2.合議庭追問關鍵細節
審判員王xx突然發問:
“辯護人,馮大春作為投資人,是否對ktv經營模式完全不知情?為何多名員工指認其參與分成?”
陽風冷靜回應:
“審判員,馮大春承認作為股東收取分紅,但ktv有正規陪侍服務與違法活動並存,他僅要求‘合規經營’,未縱容賣淫。員工證言存在被脅迫或推卸責任的可能,請法庭調取訊問錄像核實。”
公訴人證據鏈被擊破
陽風進一步指出:
“公訴人提供的‘會議記錄’無馮大春簽字,且內容模糊不清;錄音證據未說明來源,也未經過聲紋鑒定,無法證明錄音中的人就是馮大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6條,此類證據應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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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李xx當庭表示:
“合議庭將對辯護人提交的新證據進行核實,並對公訴人提供的證據合法性進行審查。”
四、最後陳述
馮大春通過視頻連線哽咽陳述:
“我承認作為投資人管理失職,但絕未組織賣淫……請法庭還我一個清白,我的家人是無辜的……”
旁聽席上,方小燕和萌萌已淚流滿麵。
五、當庭宣判
經過合議庭短暫休庭評議後,審判長李xx當庭宣判:
“xx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馮大春構成組織賣淫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6條,本院判決如下:
1.撤銷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判決;
2.上訴人馮大春無罪;
3、隻沒收馮大春ktv屬於真正賣淫所得利潤三百萬元,其合法經營所得依然屬於馮大春或ktv所有。
4、所有凍結賬戶立刻解凍。
5.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庭內瞬間安靜,隨後爆發出一陣低聲的歡呼。方小燕和萌萌激動地擁抱在一起,陽風長舒一口氣,轉身對妻子萬瓊露出欣慰的笑容。
庭審結束後,陽風在法院外接受了媒體采訪:
“今天的勝利是法律的勝利,是正義的勝利。馮大春案再次證明,我國司法體係能夠糾正錯誤,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馮大春的妻子方小燕含淚說道:
“感謝陽風大哥,感謝高院還我丈夫清白。這幾個月來,我們全家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今天終於可以重新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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