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夜星”酒吧裡出來,已經是淩晨。
醉醺醺的男女在街道上搖搖晃晃,震耳欲聾的音樂依舊在身後大肆播放。
已經到了年末,天氣還是出奇的冷。
張興明呼出一口冷氣,腦海回憶著剛才他們和王嬌的談話。
兩年前,王嬌走出酒吧呼吸新鮮空氣的時候,看見了李蘭蘭。
當時她穿著一身單薄的衣服,呆滯地站在酒吧門口。
衣服款式看著十分老舊。
當時的王嬌在“夜星”已經小有名氣,靠自己嘴甜和放得開的態度,混了一口飽飯。
對於這樣的女孩,她當然是嗤之以鼻。
揮了揮手,想叫她離開,彆影響酒吧的生意。
女孩踟躇上前,小聲問她可以在這裡唱歌嗎?
王嬌搖了搖頭,並離她遠了一點。
後來實在受不了被這個女孩盯著,她丟了抽了一半的煙,轉身就要走。
王嬌回頭時,下意識打量起女孩,女孩纖細的手臂上布滿青紫色的痕跡。
不僅手臂上,露出的腳踝上也是同樣觸目驚心的傷痕。
讓她忍不住停下腳步。
她太熟悉這種傷痕了,畢竟她曾經也是這樣過來的。
於是,她帶女孩到經理麵前,讓她試唱幾句。
女孩出乎意料地唱得不錯,老道的經理掃視了她一眼,就讓她留下來了。
李蘭蘭沒有住的地方,王嬌將她帶回自己那間又舊又小的出租屋。
隔壁的猥瑣男人笑她,這次不帶男人回來,反而帶個土女孩回來。
好在,這個土女孩打扮一下,還是長得挺可人的。
李蘭蘭雖然年輕,長得水靈,但是為人木訥,也不會說些討人喜歡的話。
經理罵她,天天一副寡淡的神情,眼神跟死魚一樣,天天隻會唱歌,誰看了都沒興趣。
每次這個時候,王嬌都要替她賠禮道歉。
如果下次再這樣,她就不管了,讓她自生自滅。
王嬌每次都是這麼警告李蘭蘭。
李蘭蘭總是點點頭,卻總是做不好,乾什麼都是興致缺缺的樣子。
隻有唱歌的時候,她才會眼裡有光。
在那間小小的出租房,李蘭蘭總會拉著王嬌唱著一首又一首歌。
然而,轉折點在去年元旦。
她買了一台有很多功能的粉色手機給李蘭蘭,彆扭地說看她之前的老手機太破舊了。
接過手機的李蘭蘭,似乎眼睛亮了一下。
她變得稍微有些活潑了,每天下班會對著手機傻笑。
問她在笑什麼,她總是笑而不語。
王嬌也懶得問,原本那麼呆板的人,活潑起來也不錯。
漸漸地,事情發展得越來越不對勁起來。
李蘭蘭除了上台唱歌之外,開始會下台和男客人聊天喝酒,接受男客人的小費。
雖然這種行為在酒吧裡很正常,但王嬌看著心裡很不舒服。
如果可以,她希望李蘭蘭永遠不要被這些男人玷汙,成為她心中最後一塊淨土。
但是,事與願違,爭吵就在李蘭蘭第一次和男人出去之後爆發了。
看著回到出租屋的李蘭蘭,一身酒氣,脖頸間全是紅痕。
經驗豐富的她一眼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她質問李蘭蘭,為什麼不好好唱歌,要這麼作踐自己?
李蘭蘭麵無表情地看著她,說她需要錢,這也是她的自由。
王嬌要求她不能這麼做,以後老老實實唱歌,錢不夠可以問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