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照娘這個說法,我是不是可以先去縣衙那邊走一趟,找縣學裡的人狀告我大哥賣侄女換束脩,末了因著沒賣成還要賴賬的事?”
“等這些都辦完了,我再說我不是有意的,我這也是為了我大哥好,不想看到他誤入歧途,影響了將來啊?”
李牧承在一旁聽的那叫一個爽,心裡的小人都快把手給拍爛了。
“老二!”
李老頭聽不下去了,更擔心自家老婆子嘴上沒個把門兒的,什麼話都敢往外說,急忙出聲打斷。
“這樣,二丫這事兒是我們這些爺奶叔伯思慮不周,那些大骨頭和肉錢我們就不找你們算了,把欠條拿出來還給你大哥。”
李老頭腦子不笨,自然知道哪個更重要。
肉和大骨頭是貴了些,可再貴能有十兩銀子多嗎?
他們都已經打算好了,欠條要回來之後誰也不能說李老大欠錢這件事。
至於村子裡被借錢的人想要討債就更簡單了,誰借的就找誰要去,反正他們沒有。
之所以他們敢做出這樣的決定,無非是因為老二這麼多天都沒有下地乾活的趨勢,明顯就是身子骨不行了,乾不來重活了。
沒有利用價值的人,在李老頭這裡已經沒什麼用了。到時候把二房一家子攆出去,彆連累了老大讀書也好,還是被人告到衙門裡去坐牢也罷,他都不在意。
李老二兩隻手都摳完了,索性兩手一攤一聳肩,給了李牧承一個眼神。
李牧承秒懂,立刻接話。
“借條不在我手裡了,你們找債主要去吧。”
李老二站起身,“還有彆的事嗎?沒有的話我得回去喝藥了,這病來如山倒的,真是難受死我了。”
李老頭氣到直喘粗氣,一雙眸子都紅了。
“李牧承!你把你大伯寫的借條給彆人了?”
“對啊,沒有借條人家也不可能借錢給我們啊。能借到十兩銀子,還是因為對方相信童生的人品呢。”
李老二拍了拍李牧承的肩膀,示意他彆和這群人打嘴炮了,跟在自己身後離開這令人窒息的屋子。
“對了,債主是獵戶。這錢是獵戶墊付的,畢竟日子都不好過。好在晚些時候獵戶要去鎮上買些東西,再去縣裡上跑一趟,把借條送去他東家那裡。”
李牧承這句話信息量很大,李家眾人腦子都嗡的一聲。
這欠錢也是有說法的。
欠自家人的他們敢當做沒發生過,借村裡人的他們敢賴賬敢拖欠。
可若是欠李家村背靠的那座山的主人家,他們是真的不敢。
獵戶的東家可不是鎮上的趙財主家能比的,人家在縣城都是響當當的人物。
若是這欠條到了他們手裡,老大的科舉還能繼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