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顫抖著手,從被單下摸出一塊淺藍色的寫字板,用記號筆緩緩寫下三個歪斜的字:我恨他。
我看著那三個字,心中歎息。
這段感情裡,兩人都有錯,一個偏執,一個背叛,最終釀成慘劇。
但事到如今,孰是孰非早已不重要。
“你好好養傷,”我將視線從寫字板上移開。
落在她纏著紗布的脖頸上,“醫藥費方麵,李明華已經往醫院賬戶轉了一筆錢,應該能支撐一段時間。”
這是丁律師多次與李明華溝通的結果。
看得出,那個一時衝動的男人,在冷靜下來後,終究還是念及了舊情,或者說,是殘存的良知。
至於最終判決如何,是輕是重,一切都隻能等待明天的庭審了。
楊麗娟聽完,望著天花板沒再有什麼反正。
次日,我提前來到法院門口,沒多久便看見丁蘭律師從停車場快步走來。
她今天穿著合身的深色西裝套裙,長發利落束在腦後,鼻梁上架著一副眼鏡。
"情況不太樂觀。"丁蘭與我並肩走上台階。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就是十年以上。張光天的家屬態度很堅決,他們不要賠償,明確表示不會出具諒解書。"
我皺了皺眉:"那楊麗娟這邊呢?"
"重傷二級。雖然李明華後來積極支付醫藥費,但楊麗娟明確表示不願諒解。"丁蘭輕歎一聲,從公文包裡取出卷宗。
"兩個受害方都不鬆口,這對量刑很不利。"
我們在大廳的角落停下腳步。丁蘭推了推眼鏡:"現在唯一的有利情節,就是李明華有自首行為,認罪態度良好。但考慮到一死一重傷的嚴重後果,加上社會影響惡劣,估計刑期會在十二到十五年之間。"
"儘力而為吧。"我輕聲說。
丁蘭整理了一下衣領:"我會在庭審時重點強調他的自首情節和悔罪表現。不過......"
她欲言又止,但我們心裡都明白,在沒有受害者諒解的情況下,法官很難從輕判決。
我跟著丁蘭走進莊嚴肅穆的法庭。今天,這裡將決定一個年輕人的命運。
法庭側門被推開,兩名身著製服的法警一左一右押著李明華走了進來。
他穿著一件略顯寬大的灰色囚服,原本精神的小平頭被剃成了貼著頭皮的短平頭,這讓他本就消瘦的臉頰更顯凹陷。
他的目光低垂,始終落在自己腕間那副明晃晃的手銬上。
直到被引導至被告席,他才抬起頭,不過並沒看到我。
法警替他解開手銬,他安靜地坐下,雙手規矩放在膝上。
法官入席,法槌落下。
“現在開庭。”
庭審按照法定程序穩步推進。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聲音沉穩而清晰,將那個血腥夜晚的經過一一還原。
丁蘭律師隨後起身,為李明華做了情與理相結合的辯護。
然而,正如我們之前所料,在缺乏受害者家屬諒解書的情況下,這些從輕情節顯得有些無力。
法官宣布休庭合議。等待的時間並不長,卻讓法庭內的空氣凝重得幾乎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