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子手持電腦,眨了眨眼,環顧四周的工作室環境後,開口陳述:“我這台電腦是在文華電腦城購買的。當時老板告訴我,開發票需要額外承擔3的稅,我覺得既麻煩又費錢,就選擇了不開發票,隻拿了一張收據。可惜,那張收據現在也不翼而飛了。”
丁誠實聽後,麵色平靜地提出解決方案:“那這樣吧,你可以手持身份證,或者你提著電腦,我拍張照片作為留存,方便日後核查。”小夥子一聽此言,臉上立即露出焦急與不滿的神色,情緒有些激動地反駁道:“我為什麼要讓你拍照?你拿著我的照片萬一去做壞事怎麼辦?”
丁誠實耐心地向他解釋:“我收購的所有電腦都需要賣方提供證明文件,這是為了保障我們雙方的權益。如果沒有這些證明,我也不敢輕易收購。萬一電腦有問題,我也可能會因此受到牽連。”
小夥子眼神閃爍,試圖掩飾自己的不安,隨後換上一副笑臉說:“我家裡有人住院,急需用錢,所以才想把這台電腦賣了。這台電腦幾乎全新,原價6500元,買回來還不到一個月。現在我願意2000元賣給你,這個價錢很劃算了吧?”
丁誠實並未被小夥子的說辭所打動,他堅定地表示:“價格並不是問題,關鍵是你需要提供照片和身份證信息作為登記。如果你能提供這些,我可以考慮將收購價提高到2500元。”小夥子聽後,臉色一沉,倔強地表示:“你願意收就收,不願意就算了,我找彆人去。”
小夥子緊盯著丁誠實的眼睛,試圖用眼神給他施加壓力。但丁誠實不為所動,堅持原則地說道:“如果你不能提供這些證明,我真的不能收購。你還是去彆家試試吧。”說完,小夥子提著電腦轉身離開了工作室。丁誠實看著他離去的背影,輕輕歎了口氣。
隨後,丁誠實重新投入到工作中。航航好奇地走到他身邊,問道:“爸,那台電腦有什麼問題嗎?你為什麼不收呢?”丁誠實抬起頭,停下手中的工作,向航航解釋道:“我懷疑那台電腦的來路可能不太正當。它看起來非常新,但小夥子卻無法提供購買證明,甚至連收據都丟失了。一般來說,人們都會保留購買大件物品的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他的眼神閃爍不定,不願意配合拍照和登記身份證信息,這讓我更加懷疑他的電腦可能是通過不正當渠道獲得的。如果我們收購了這樣的電腦,就相當於在幫他銷贓,這是違法的。”丁誠實補充道。
航航聽後,欽佩地看著丁誠實說:“老爸,你真厲害,還懂這麼多法律知識。”丁誠實笑了笑,拍拍航航的肩膀說:“這些都是我從多年經驗中總結出來的。以前我有個朋友因為貪圖便宜收購了一批來路不明的電腦內存條,結果被判了刑。所以,我們一定要記住: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無論何時,都不能因為一時的貪念而走上違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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