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H市人民法院的小會議室裡坐滿了人。
分管民事的副院長親自主持臨時召集的會議。
投影屏上亮著那行剛剛立上的案由——【蕭景辰等訴網絡用戶名譽權糾紛】。
“這個案子,大家都知道了。”副院長掃了一圈。
“涉及的是公眾人物,且被告賬號數量多,波及麵廣,輿論關注度也不低。”
“院裡領導已經專門過問,讓我們提高重視。”
他頓了頓,又點開下一頁資料:
“另外,蕭景辰之前向國家文博係統捐贈過天乾帝親筆賜出的護龍衛身份玉佩。”
“這一點,文物部門已經有過公開感謝和備案。”
“這樣一位被上麵關注的人,現在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拿著證據來維權,我們於情於理都應該給予充分的司法保護和支持。
“現在的問題是,案件程序上有沒有障礙?材料是不是都齊備,能不能直接走下一步加速辦理?”
立案庭那邊的書記員立刻起身發言:
“報告領導,原告這邊準備得非常充分,材料全都附卷了,程序上沒有問題,隨時可以進入下一階段。”
“好。”副院長點頭,“既然如此,立案、審判、執行三個環節,接下來安排專人對接、專人跟進。”
“該走的程序一步不落,但該加快的節奏也要加快。”
底下有位法官笑著提議:
“反正現在網上鬨得這麼熱鬨,大家都在看呢,說句實在話,娛樂圈這幾年把網絡搞得烏煙瘴氣,我覺得這回倒是個好機會。”
“是啊,正好借這個典型案子,好好打擊一下網絡亂象。”
另一位法官接口。
“依法辦案不變,但宣傳工作可以安排上,蕭先生這是給我們送來了一個整頓網絡亂象的好機會。”
副院長原本隻是用筆尖輕輕點著桌麵,聞言動作一頓,眼神不由一亮。
——對啊。
這兩年國家一再強調“營造清朗網絡空間”“依法治理網絡亂象”。
他們司法這邊也需要拿得出手的典型案例。
名人涉網暴案件、社會關注度高、原告形象又不錯。
隻要案子本身站得住腳,這就是一塊現成的‘政績跳板’。
副院長收了收心思,他麵上隻微微點頭,語氣不動聲色,卻明顯帶了幾分讚賞:
“這個思路可以!適當做好釋法、普法工作,確實有必要。”
說到這兒,他不動聲色地掃了那位提建議的法官一眼,目光裡帶著幾分認可——
既會辦案,又會來事,這樣的人,往上報工作時拿出來當“骨乾力量”寫一寫,他麵上也好看。
“那就這麼定了。”副院長做了總結:
“一:本案列為重點監督案件,專人負責、加速辦理。”
“二:宣傳科提前介入,適當對外釋法說理。”
“三:提前做好和網信部門、司法局聯合普法的工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