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兩名被告人,無悔罪表現,且其行為,給被害人,及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本院,將依法,從重處罰!”
從重處罰!
這四個字,讓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到底,會判幾年?
“根據《龍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張薇,犯網絡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李莉,犯網絡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三年!
兩年六個月!
當這兩個數字,被宣布出來的時候,整個旁聽席,都響起了一陣,壓抑不住的,歡呼聲!
這個判決,太給力了!
在網絡誹謗罪的量刑標準裡,“情節嚴重”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幾乎是,頂著最高的刑期,來判的!
這足以說明,合議庭,對她們兩人行為的,惡劣定性!
然而,這,還不是結束!
審判長,翻開了判決書的,第二頁。
“關於本案,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決如下:”
“一、判令被告人張薇、李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人葉誌,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二十萬元。”
“二、判令被告人張薇、李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人葉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一百萬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龍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審判長,王建國。”
“審判員,……”
“書記員,……”
“京城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當審判長,念完最後一個字,重重地,敲響了,閉庭的法槌。
“噹——!!!”
“現在,退庭!”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也為這場,轟動全國的“追風老葉”案,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全場,掌聲雷動!
經久不息!
無數人,眼含熱淚。
他們,在為葉誌,沉冤得雪而鼓掌!
他們,在為韓非,精彩絕倫的辯護而鼓掌!
他們,更是在為,龍國司法的公正,和進步,而鼓掌!
這一刻,正義,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它,以一種,最清晰,最有力的方式,降臨在了,所有人的麵前!
庭審結束了。
但它所帶來的餘波,才剛剛開始,以一種,前所未有的猛烈姿態,席卷了整個龍國。
當天下午,幾乎所有的官方媒體,都用頭版頭條,報道了“追風老葉”案的終審判決結果。
《法治日報》:“裡程碑式的判決!‘追風老葉’案宣判,為網絡誹謗行為敲響警鐘!”
《龍國之聲》:“一百萬天價精神賠償!讓造謠者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不再是一句空話!”
《龍國青年報》:“用法律的鐵拳,終結‘小作文’定罪的荒誕時代!”
……
各大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員文章,從法律、社會、道德等多個層麵,對這次判決的深遠意義,進行了深入的解讀。
一時間,整個社會的輿論風向,都聚焦在了,如何整治網絡謠言,如何保護公民名譽權這個,核心議題之上。
而在林家彆墅的客廳裡。
林不凡,正慵懶地,靠在沙發上,看著電視裡,關於這場審判的,鋪天蓋地的報道。
他的臉上,依舊是那副,波瀾不驚的表情。
“乾得不錯。”
一個,帶著金絲眼鏡,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端著一杯茶,走到了他的身邊,坐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