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裡不知山外事。
到了臘月,離過年也就不遠了。
虞晚這些天一直在想怎麼離婚,夜裡想得翻來覆去睡不著,白天還不能在大伯和伯娘麵前顯出半點憂心忡忡。
煩得睡不著,從床頭翻到床尾,想破頭都沒想出一個行得通又穩妥的好主意。
直接說離婚,沈明禮不會同意,就算他腦子發昏精神失常同意了,沈家也不可能允許沈明禮閃婚閃離,沈家低娶她就夠稀罕了,結婚不到一年又離婚,還不得被人笑話死。
在現代結婚半年就離婚的小夫妻,都要受長輩苦口婆心的勸,更不要說是保守的七十年代。
不能直接說離婚,就隻能找借口。
原本還想著以沈明禮不能生育的原因,當離婚理由,細想過後又覺得是個餿主意。
為了證明生育沒問題,沈明禮要和她同房,弄懷上了怎麼辦?
到時候彆說離婚了,直接是把自己捆綁死。
不能用身體當借口,那就以感情不合為理由。
鬨個什麼誤會,讓沈明禮以為她心有所屬,然後他被傷透心,被逼著主動和她提離婚。
這個主意看似不錯,實際上可操作性極低,屬於傷人一千自損兩千。
破壞軍婚的軍嫂,且沒有悔過態度,是要坐牢的。
軍婚是保護軍人利益,並不是保護軍人配偶。
再說她都給沈明禮戴綠帽鬨離婚,這種羞辱,沈家人能咽得下去?不讓她判個吃花生米都算忍氣吞聲。
思來想去,什麼辦法都不好。
可要這麼坐以待斃,也不成,她現在已經是雙腳踩在凳子上,脖子掛在麻繩上,誰要來踢一腳凳子,沒了踩腳的凳子,她就要被活活勒死,當一個麵目猙獰窒息死掉的吊死鬼。
夢裡的事說出去沒人信,隻要她開口說想和沈明禮離婚,劉萍和劉姥姥肯定會拉著她說婚姻不是兒戲,不能隨便離婚之類的勸解話,還會送她回去繼續當沈家兒媳。
就算把夢說給喬家和劉家聽,也沒人願意相信。
好不容易攀上的大樹,怎麼能因為一個夢,破壞掉?
就算她真的落了個死在荒島上的結局,喬劉兩家也肯定不會從沈家這條大魚身上下來。
丟出她不是虞魚的證據,再有統一說辭的沈家牽大頭,誰能顧得上她?
當初她到京市的時候,劉家根本就不想認,要不是看她長得漂亮,能幫著家裡撈實惠,誰會認下她?
死在鹽堿灘的虞魚,就算沒死,活著到了京市,也隻能灰溜溜地哪來回哪去。
劉家和喬家,可不會養沒用的女兒。
拿到離婚證書前,露一點風口都是送刀給彆人紮自己。
人性很難經得住考驗,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許多時候就顧不上彆人。
虞晚心底其實已經有了打算,隻是想著劉姥姥對她的那些好,又覺得太早無情不太好,算了,還是走一步看一步,先準備著,要是離開之前,沒能拿到離婚證書,也隻能說喬家、劉家命有一劫。
前頭一窩子事,她擦過一回屁股。
再有一回奸細牽扯,也隻能說是喬劉兩家的命。
那個隻做了半截的夢,是被喬珍珍打斷的,當時虞晚沒能看清完整夢境,以為喬家出的那幾件事,就是導致喬濟南犯下十幾條殺人命案的原因。
現在看來,或許還有彆的原因。
這樣才說得通,第一個夢裡,為什麼沒有她的存在。
1980年,夢裡的虞晚已經被關進荒島地牢。
“轟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