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馬金城作為草原王庭的核心都城,遠在兩千裡之外,路途遙遠且多有部落聚居區,按正常行進速度,至少需要一個月才能抵達。
此時此刻,方寧等人就控馬行走在壯闊無垠的大草原之上。
風卷著草浪起伏,像一片活躍著的墨綠色海洋,遠處的山脈橫亙畫出草原的邊際,偶爾有孤鷹盤旋。
最開始的時候,嶽清寒還是很興奮的,畢竟他是第一次來到這茫茫大草原,但經過了十來天枯燥單調的行進後,這位中二少年就不再有多少感觸,多數時候都是閉著眼睛信馬由韁,修煉自己而已。
但是方寧就截然不同了。
每走一個地方,都會在他的靈魂空間裡繪製出來一副地圖,隨著一處處地方掠過,他腦袋中大草原地帶的具體圖繪越發清晰。
他知道,有哈西這個土著作為向導,他們走的路,都是經過了部落民族千百年來探索過的安全且便捷的通道。
在這裡,看不到官道,看到的隻是茫茫的草原,但草原民族有著自己的獨特導航,堅定不移地向著前方走。這正是方寧需要的。
對方寧來說,未來極有可能會來到這大草原上,不管是經商也好,訪問也罷,還是說發生戰爭,大周與草原不可能不發生關係,早做準備比什麼都強。
而讓方寧感覺最大的收獲,其實不是自己對廣袤的大草原有了一個越來越清晰的地理認識,而是在旅途中,逐漸認識了哈西,認識了一個在這個時代,有著不一樣思維的智者。
是的,哈西雖然是萬夫長,可以說是個武夫,勇士,而且按照草原上對能人通玄者的劃分,也已經達到了裂石階,但這個人卻有著與眾不同的想法。
到了晚上的時候,方寧照例和哈西坐在篝火旁,進行每天必談。
哈西一邊用木棍有些無聊地撥弄著火星,一邊給方寧解釋草原王庭的整個架構。
“……草原王庭就像套著三層皮囊的酒囊,最外頭是十七個大部落聯盟,聯盟裡又裹著上百個小部落,小部落拆開來,就是星星散散的牧民聚落。咱們草原上,部落間通婚是常事,搶婚也不算稀罕。”
“誰家姑娘長得壯實、能生養,隔壁部落的小夥子看上了,夜裡帶人套了就走,兩家打一架,打贏的就能把人留下。女人是部落的財產,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子,老爹沒了,兒子娶後娘,這都是祖上傳的規矩,活著不容易,多個人就多份力氣。”
方寧往火裡添了塊乾牛糞,火光映著他的側臉,沒有絲毫對這種原始製度的鄙夷。
“按照我們大周的禮法,這種風俗習慣,那就是野蠻落後有悖常倫。但我覺得,這不是野蠻,是草原的生存法則。你們靠天吃飯,風沙、雪災、狼群哪樣都能要命,男人是打獵、奪取食物的主力,女人管著生育和放牧。”
“你們的風俗習慣關鍵就是要活下去,誰的拳頭大,誰就能活著,這是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大周看著規矩多,其實根子上也是一樣,也不過是要活下去,在物競天擇的基礎上,加上了一套複雜的製度規則體係。”
“這樣就能保證弱者也能在這套體係下活下去,從而能集合更多的力量建設國家,製度文化風俗,為的是保證必要的生存資源能夠得到有效合理的分配。”
哈西愣了愣,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好半天,才朗聲大笑起來。
“方大頭領這看法,果然與眾不同,比我們部落裡的老薩滿還透。我以前總覺得大周的規矩繁瑣,現在才明白,都是過日子的法子。怪不得呢,論戰士論鐵騎論武力,你們大周都要略遜我們草原,怎麼每次戰爭,輸的多的反而是草原呢?”
“原本我以為是因為你們有堅固的城牆,有步騎協同的戰法,有強弓硬弩……如今看來,輸就輸在了兩者之間的生活條件、製度文化上的不同啊。”
說著,哈西站起來,對著方寧深施一禮,道:“難怪方夫子能在崇文書院裡當客座教授,果然是見識深遠,見解獨特,哈西佩服得很。”
方寧也站起來回禮:“哪裡,我倒是覺得哈西族長思維發散,很有想法,難得難得啊。”
兩人重新坐在了篝火旁,繼續交談。
哈西拿出了酒囊自己灌了口馬奶酒,然後遞給了方寧。
“我當初加入鬼市組織,不過是想倒騰點大周的鹽鐵,換我們的皮毛和馬。可走得多了,見了大周的城鎮。哪怕是最窮的農戶,也能守著幾畝地,安安穩穩過一輩子,不像我們,一場雪災就能把部落毀得精光。”
“我開始學你們的律法、學你們的耕種,可越學越覺得,大周的天是焊死的。你是軍戶出身,結果犯了錯就被一擼到底,但凡是貴族是個世家大族,那點小事情根本就不算事。你們的階級像塊凍硬的冰,砸都砸不開。”
方寧默然點頭,喝了口馬奶酒,說道:“你說得沒錯。草原的問題在散漫,部落各自為政,遇上災年隻能搶。大周的問題在僵硬,士族壟斷了上升的路,底層人再掙紮,也難翻出身。”
“但說到底,草原和大周的仇怨,哪是因為什麼蠻夷和天朝的名頭?無非是資源不夠分。今年草原旱了,牛羊死了大半,你們就想南下搶糧食,大周鬨了蝗災,官府就想征草原的馬和皮毛補充國庫,搶來搶去,仇就結下了,越結越深。”
哈西沉默了片刻,搖搖頭,道:“我還是覺得,草原是該學大周的安穩,可不能丟了我們的根。要是都學你們圈地種田,草原就不是草原了。”
方寧則說道:“大周也得學草原的韌勁兒。朝堂上那幫老臣,抱著祖宗的規矩不放,比草原的凍土層還頑固,哪天塌了都不知道。”
慢慢的,兩人不知不覺就有了爭論,因為兩人的關注點都變成了對人的束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