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遠的退讓,是策略性的,也是在強大證據壓力下的必然選擇。
他將皮球,又一次,重重地踢回給了張偉。
證明吧!證明她真的從未有過任何接觸風險信息的機會!
法庭內,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張偉身上。
灼熱,審視,帶著對未知的期待。
包括三江所的周明,此刻他身體微微前傾,目光緊緊鎖定著屏幕上的張偉。
李明遠檢察官的退讓,無疑為這場原本看似已成定局的審判,注入了巨大的變數。
他雖然堅守著“有罪”的最後防線,但這扇通往“無罪”的大門,已然被張偉撬開了一條縫隙。
成功的曙光,前所未有地清晰。
此刻,法庭的焦點,萬眾的矚目,儘數係於張偉一人。
他,將如何回應這最後的挑戰?
張偉的麵容依舊平靜如水,深邃的眼眸中不起絲毫波瀾。
仿佛李明遠剛才那番精心組織的詰問,不過是預料之中的棋路,早已在他的算計之內。
一切,仍在掌控。
他敏銳地捕捉到李明遠話語中的每一個邏輯節點,以及其背後隱藏的策略意圖。
公訴人的應變能力,確實值得稱道。在如此不利的局麵下,依舊能迅速調整策略,試圖從程序和認知層麵尋找突破口。
張偉的內心,冷靜地評估著對手的每一步棋。
關於‘基本注意義務’的辯駁,這在意料之中。
在主要證據鏈已經傾向於我方時,這是控方必然會強調的程序性抗辯,試圖模糊焦點。
但這並不足以動搖我方已經建立的證據優勢,瓶體本身的極端危險性與汙染的隱蔽性,才是本案的核心事實。”
真正的關鍵,在於他提出的第二點:王遊卿是否曾有機會接觸農藥安全信息,以及農資店是否履行了法定告知義務。
這的確是控方在現有證據體係下,唯一可能尋找到的、能夠對我方‘認知缺乏’論證構成實質性挑戰的薄弱環節。
公訴人確實有點東西!
如果無法徹底排除這兩個疑點,那麼我所構建的‘認知常態’與‘科學真相’之間的鴻溝,其說服力便會大打折扣。過失的標簽,或許依舊難以完全剝離。
但這恰恰是我預設的戰場!
在庭審策略的製定階段,我就已經將控方可能進行的所有反製措施,都納入了考量範圍。
這兩個所謂的關鍵疑問,不過是我早已準備好的、用以徹底終結這場辯論的最後兩張牌。
接下來隻需要讓兩位關鍵證人出庭,將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宣告本案的結束!
屆時,真相將如撥雲見日,王遊卿的清白,也將大白於天下。
一瞬間的思索過後,張偉平靜地迎向李明遠審視的目光,隨即從容地轉向審判長席。
“審判長,針對公訴人剛才提出的兩點質疑,辯護人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澄清事實。”
他的聲音清晰而自信。
“為此,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申請通知兩位證人出庭作證。”
“第一位證人,是江城市興農農資經營部的店員,李四。他將就該店銷售農藥時,是否提供《購買告知書》的情況進行說明。”
“第二位證人,是上訴人戶籍所在地,趙家村的村委會主任,趙長山。他將就近年來趙家村是否組織過農技安全培訓的情況進行說明。”
審判長與兩位審判員簡單合議後,點頭同意。
“準許辯護人申請。”
“傳證人李四到庭!”
很快,一個穿著樸素、神情有些緊張的中年男人,在法警的引導下走上證人席。
他正是農資店的店員李四。
經過身份核實和告知權利義務後,張偉開始發問。
“李四,請你告訴法庭,你所在的興農農資經營部,在銷售像‘敵殺死’這類農藥時,是否會向購買者提供《購買告知書》或類似的書麵風險提示?”
李四緊張地搓了搓手,看了一眼公訴席,又看了一眼張偉,最後目光落在審判長身上。
他深吸一口氣,聲音有些發顫,但還算清晰。
“報告法官…沒有…從來沒有過…”
“我們店裡,老板圖省事,都是直接拿舊瓶子分裝了賣,哪裡搞過什麼告知書……”
“彆說告知書了,連個正經標簽有時候都懶得貼,就拿筆寫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