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院大門,刺眼的陽光瞬間撲麵而來,張偉微微眯了眯眼。
還未等他完全適應光線,無數閃光燈便像暴雨般劈裡啪啦地亮起,此起彼伏的快門聲彙聚成一片嘈雜的海洋。
“張律師,請問您對此次判決結果有何看法?”
“張律師,陳強先生的無罪判決,是否意味著公安機關存在違法辦案行為?”
“您覺得此案的審理過程,對司法公正有何影響?”
這些記者,正是旁聽席上的那群媒體人。
整個庭審過程,他們被法警嚴密看管,不準喧嘩,不準拍照,更不準提問。
積壓了太久的疑惑與興奮,此刻終於找到宣泄口,猶如餓狼撲食一般,爭先恐後地將話筒遞到張偉麵前,恨不得直接塞進他的嘴裡。
張偉麵帶微笑,不急不躁地舉起一隻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各位媒體朋友,請大家安靜一下,聽我說幾句。”
他的聲音透過擴音器,清晰地傳遍全場。
待現場稍顯安靜,張偉才緩緩開口,語氣沉穩道:
“首先,關於此次判決結果,我表示由衷的欣慰與尊重。這份判決,充分體現了我國司法機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他微微頓了頓,目光掃過每一張期待的臉龐。
記者們屏住呼吸,他們知道,正題來了。
“正如判決書所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這僅僅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未能形成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的完整證據鏈條。”
“任何國家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都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疏漏,我們相信,相關部門會嚴格依照程序,對此進行自查與完善。”
“本案的無罪判決,是法治精神的勝利,也是程序正義的彰顯。它告訴我們,無論麵對何種壓力,司法機關都將堅守底線,扞衛法律的權威。”
張偉的話語四平八穩,滴水不漏。
既肯定了判決,又巧妙地避免了對權力機關的直接指責,而是將重心放在了法治的進步和程序正義的重要性上。
然而,在場的記者們,臉上的興奮卻肉眼可見地垮了下去。
什麼玩意?
自查與完善?
法治精神的勝利?
他們蹲守了這麼久,在法庭裡憋了這麼久,就等著庭審結束後,這位敢當庭“威脅”法官的猛人律師,能再爆出什麼驚天猛料。
結果就這?
他們褲子都脫了,就給他們看這個?
法官的瓜沒吃到,現在連當事律師的瓜也吃不到了?
這簡直比丟了錢包還難受!
幾名跑在最前麵的資深記者對視一眼,臉上寫滿了失望和不甘。
不行!今天必須挖出點東西來!
一名戴著眼鏡的男記者立刻搶上一步,將話筒再次遞到張偉嘴邊,問題尖銳無比:
“張律師,您剛才的回答非常官方。但您在庭上,曾明確提及‘王貴榮錯案追責案’,這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您是在向合議庭施壓。您能否正麵回應,這究竟是單純的法律引用,還是另有深意?”
這個問題,幾乎是把“你是不是在威脅法官”這句話直接問出了口。
張偉臉上的笑容不變,隻是眼神裡多了一絲玩味。
“這位記者朋友,我想你可能誤會了。”
“引用已有判例,是律師在辯護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其目的是為了向法庭闡明法律適用問題,這在任何國家的法庭上都是常態。”
“至於你說的‘深意’……”
張偉輕笑一聲,反問道:“難道在法律的框架內,追求案件的公平公正,本身不就是最深刻的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