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當然沒道理啊!他穿著你們的衣服,站在你們的地盤,我怎麼知道他是廚子還是前台?!”林濤想也不想地反駁道。
“說得好!”
張偉一拍扶手,眼神中迸射出懾人的光芒。
“你為什麼覺得沒道理?因為酒店的行為,讓你‘有理由相信’,那個廚子就‘代表’了酒店!至於他到底是不是前台,那是酒店內部的管理問題,與你無關!”
“把這個邏輯,搬回我們的案子。”
“老人走進的是不是銀行的大廳?那個梁經理穿的是不是銀行的製服?他用的是不是銀行的辦公設備?甚至他發的安撫短信,用的都是銀行的工作號碼!”
“這一切,都讓老人‘有理由相信’,梁經理的行為,就‘代表’了銀行!”
“這就是《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的,‘表見代理’!”
“這條法律就是保護你我這種‘善意第三人’的。它說得很明白:我不管你公司內部有多亂,不管這個員工到底有沒有這權限,隻要他的行為讓外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你的員工有代理權,那這個合同就有效!”
“一旦構成‘表見代理’,那麼梁經理和老人簽的合同,就等同於銀行和老人簽的合同!銀行必須承擔全部的合同責任,一分錢都不能少!至於那筆錢進了誰的口袋,那是銀行和梁經理之間的事,銀行得自己去追討,跟老人無關!”
“這,才是上策!”
“不管那個梁某出於什麼目標,與銀行之間有沒有利益關係,當時他都是銀行的在職員工,在銀行的場所內,穿著銀行的製服,介紹銀行的業務!”
“這是銀行無法抵賴的事實!”
林濤有那麼一瞬間的失神,他完全被張偉那摧枯拉朽般的邏輯所震撼。
但他畢竟是專業的!
幾乎是在失神後的下一秒,他便強行壓下內心的驚濤駭浪,眼神重新聚焦。
他猛地轉向鏡頭,一股子播音腔再次從他嘴裡蹦出。
“觀眾朋友們!電視機前的各位!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懂方才張老師的解說?”
“我來為大家簡單總結一下!”
他伸出三根手指。
“方才張老師為我們提出了三個原告方的訴訟策略!上中下三策!”
“下策,是感情的陷阱,看似博人同情,實則引火燒身!”
“中策,是理性的妥協,看似穩妥公平,卻無法挽回全部的損失!”
“而上策!”林濤的聲音陡然拔高,“則是規則的王道!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讓銀行那套‘個人行為’的甩鍋說辭,在‘表見代理’這四個字麵前,徹底土崩瓦解!”
說完,他再次將目光投向了那個氣定神閒的男人,將所有觀眾的好奇心,彙聚成了最後一個問題。
“張老師,我們已經知道了原告方有如此淩厲的進攻路線。那麼被告方,他們……還有機會嗎?”
導播間裡,蘇晴猛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雙手緊緊握拳,激動得渾身都在顫抖。
她看著監視器裡那個談笑間便將複雜法律博弈剖析得淋漓儘致的男人,看著林濤被完美調動起來的狀態,眼神中爆發出前所未有的光彩。
成了!
這個節目,成了!
麵對林濤拋出的問題,張偉的臉上露出了一絲耐人尋味的笑容。
“機會?當然有。”
他端起手邊的咖啡,輕輕抿了一口。
“原告有上中下三策,被告,同樣也有。”
此言一出,林濤和導播間裡的蘇晴,心跳都漏了半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