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演播廳,陷入了一片死寂。
導播間裡,蘇晴激動得雙手攥拳。
贏了!這下總該贏了吧?!
林濤也是心潮澎湃,他覺得這場辯論已經可以畫上句號了,張偉的邏輯堪稱完美閉環。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為大局已定之時。
錢宏達,笑了。
“張律師,你的法律金字塔,搭得很漂亮。”
他緩緩開口,聲音不大,卻瞬間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重新拉了回來。
“但它的地基,好像打偏了。”
張偉眉毛一挑,饒有興致地看著他。
錢宏達的目光變得無比深邃,仿佛能洞穿法條背後的人性。
“你說的‘上位法優先’,我完全同意。但它的前提是,下位法與上位法發生了‘衝突’。”
“我想請教一下張律師,在本案中,《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要求客戶儘到安全防範義務,這與《民法典》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原則,真的‘衝突’嗎?”
他沒有等張偉回答,而是自問自答。
“不!它不是衝突,而是‘補充’和‘細化’!”
“我同樣打個比方。《民法典》說,我們要尊老愛幼。這是大原則。然後《未成年人保護法》具體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你能說《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法典》衝突了嗎?不能!它是在‘尊老愛幼’這個大原則下,對‘愛幼’這個行為,做出了更具體的、可操作的規定!”
“同理!《民法典》的‘表見代理’是大原則,而《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關於‘儲戶審慎義務’的規定,就是在金融這個特殊領域,對‘善意無過失’這個條件,做出的最權威、最具體的補充說明!”
“它告訴我們,在電子銀行時代,保護好自己的驗證碼,就是你最基本的‘審慎義務’!你連這個都沒做到,又談何‘無過失’呢?”
這一番反擊,精妙絕倫!直拆掉了張偉“法律位階”理論的地基!
林濤聽得目瞪口呆,大腦宕機。
蘇晴剛剛放下的心,又瞬間提到了嗓子眼!
錢宏達沒有停下,他乘勝追擊,拋出了一個更致命的問題。
“張律師,我們再退一萬步。你一直在用‘表見代理’這個民事法律概念,來分析一個本質上是‘刑事詐騙’的案件,你不覺得,這本身就有點……名不正言不順嗎?”
他身體微微前傾,整個人的氣場變得無比威嚴,充滿了法官的審判感!
“法律人都知道一個概念,叫‘刑民交叉’。我想張律師應該不會不知道吧!”
錢宏達頓了頓繼續說道:“我給電視機前的各位觀眾解釋一下什麼是‘刑民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