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微微停頓,在彈幕給出觀點後繼續說道:“不需要!”
“因為所有的民事賠償責任,會順著這份服務合同,直接找到那個收了你幾千上萬塊學費,卻沒能提供安全教學服務的責任主體——駕校!”
“學員在這起事件中,從頭到尾,在法律意義上,就是一個‘被監管的、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操作者’!他本人,不具備承擔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的主體資格!”
“所以,結論就是!”
張偉一字一頓地說道:
“彆說這個案子中教練是主動下車,屬於自己作死的情形,哪怕是教練在車上,學員操作不當撞死了另外一名學員,那麼最後的責任也應該歸屬於責任教練!”
這個結論,比剛才的“學員無罪”更加驚世駭俗!
直播間的彈幕瞬間引爆!
【滿頭問號的靚仔】:不是吧張律師?!教練都在車上了,學員自己踩錯油門,這也要教練背鍋?教練也太慘了吧!
【駕校幽靈】:對啊!教練在旁邊喊破喉嚨讓我踩刹車,我自己反應不過來,這也能怪他?
【我不是杠精】:我懂了!教練的副駕刹車就是擺設,踩了也沒用是吧?狗頭)
【蘇助理頭號鐵粉】:這……這有點挑戰我的樸素價值觀了,教練已經儘到提醒義務了啊!
張偉看著滿屏的質疑,嘴角的弧度反而更深了。
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不把你們的三觀按在地上摩擦,怎麼叫“狂徒”的普法直播?
“我看到很多人在為教練鳴不平,覺得教練儘力了,就不該擔責。”
他手指在鏡頭前搖了搖。
“錯!”
“你們還是沒理解教練這個職業的本質!”
“我之前說了,教練的核心職責是什麼?是保障安全!他坐在副駕,腳下那個刹車,就是他履行這份職責的最後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學員操作失誤,這是學車過程中必然會發生的、可預見的事情!如果學員個個都是車神,那還要駕校乾什麼?”
張偉嚴肅道:“教練的工資,拿的不僅僅是教你技術的錢,更是拿的隨時準備替你踩下那腳救命刹車的錢!”
“學員可以犯錯,但他,不行!”
“他沒能及時踩下刹車,阻止悲劇的發生,這就是最根本的失職!法律上,這叫‘未儘到安全保障義務’!”
“所以,哪怕他在車上,隻要事故發生了,他的責任就跑不掉!”
一番話,邏輯清晰,擲地有聲,直播間質疑的聲音小了很多。
【芝士就是力量】:嘶……這麼一說,好像是這個道理。教練就是最後一道保險絲。
【鍵盤俠保護協會】:懂了,教練的工資就是賣命錢!
【想進狂徒律所的萌新】:學到了!未儘到安全保障義務!這就記在小本本上!
張偉滿意地點點頭,隨即拋出了一個更極端的情況。
“好了,我們再把難度升級一下。”
他臉上露出一個惡魔般的笑容。
“假如,你,一個學員,在教練的指導下,規規矩矩地練著車,沒超速,沒亂打方向盤,一切操作完美無瑕,這個時候教練也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待著。”
“突然,另一個學員,像個二傻子一樣,低著頭玩手機,直接從旁邊衝出來,撞在了你的車頭上。”
“砰!人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