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眾人心有餘悸之時,幾條新的彈幕,再次把話題引向了一個詭異的方向。
【工地水泥搬運工】:不對啊張律師!你這個“工具人”理論我咋覺得有bug呢?我們工地上,出點什麼安全事故,最後背鍋的,不都是剛來的實習生嗎?他們不也是“工具人”?
【今天你打灰了嗎】:對對對!我們工地上,出點什麼安全事故,最後背鍋的,不都是剛來的實習生嗎?他們不也是“工具人”?怎麼沒見老板擔責?
【土木牛馬在此】:真相了!實習生,又稱“背鍋俠”,出事了第一個被推出去,這不比駕校學員慘多了?
這幾條彈幕一出,直播間瞬間找到了新的共鳴點,氣氛再次變得熱烈起來。
【鍵盤俠保護協會】:臥槽!說到點子上了!同樣是“工具人”,憑什麼駕校學員是vip,工地實習生就是耗材?
【我不是杠精】:我懂了,張律師的理論有適用範圍,僅限於駕校。狗頭)
【福爾摩斯·真】:這裡麵肯定有說法!坐等張律師解惑!
張偉看著這些彈幕,嘴角的笑意更濃了。
“看來大家已經能舉一反三了,不錯不錯。”
他讚許地點點頭,隨即話鋒一轉。
“但是,你們把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給搞混了。”
張偉豎起兩根手指,在鏡頭前比劃著。
“駕校學員和工地實習生,雖然在你們嘴裡,都叫‘工具人’,但在法律的天平上,他們的重量,可完全不一樣。”
“我問你們,你們去駕校,是去乾嘛的?”
【駕校幽靈】:學車啊!
【我真的會栓q】:花錢買罪受!
張偉直接無視了後麵那條彈幕,指著“學車啊”那條。
“說對了!是去學習!你們和駕校之間,是‘教育服務合同關係’!你是花錢的消費者,是上帝!雖然是個菜鳥上帝。”
“但實習生呢?”
“他去工地,是去學習的嗎?表麵上是,但本質上,他是去工作的!他和施工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或者‘勞務關係’!”
“一個是花錢買服務的上帝,一個是掙錢打工的牛馬!”
“你們說,這能一樣嗎?!”
這個比喻粗暴又直接,瞬間讓直播間炸了鍋!
【我真的會栓q】:臥槽!上帝和牛馬!這個比喻我給滿分!太特麼真實了!
【工地水泥搬運工】:哭了,我就是那頭牛馬……
【蘇助理頭號鐵粉】:笑死,但又好心酸。張律師的比喻總是這麼一針見血!
張偉雙手一攤。
“所以,法律邏輯就完全不同了!”
“對於駕校這個‘服務方’,它的首要義務,是保障你這個‘消費者’的安全。出了事,它就得承擔‘服務不達標’的責任。”
“但對於工地這個‘用人單位’,它和實習生之間,是生產關係!實習生是生產環節中的一環!”
“在生產環節中出了事,適用的是《安全生產法》和《工傷保險條例》!”
“法律會追究用人單位的安全責任,但同時,也會看事故中每個人的具體責任!”
張偉的眼神變得犀利起來。
“現在,我來回答你們最關心的問題:為什麼很多時候,都是實習生在背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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