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話講完,直播間安靜了片刻,隨即被海嘯般的“學到了”和火箭禮物淹沒。
張偉喝了口茶潤了潤嗓子,笑著擺擺手。
“好了好了,職場pua小課堂到此結束。”
“咱們繼續,下一個問題,看看又是哪個小天才在提問。”
他目光掃過彈幕,準備迎接新一輪的腦洞轟炸。
果不其然。
一條嶄新的彈幕成功讓他端著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俺老孫來也】:張律師!俺五百年前在天庭偷吃了幾個蟠桃,現在想自首,請問過了追訴期嗎?
張偉眼角狠狠一抽。
來了。
終於來了。
自打他開播以來,直播間裡的物種就越來越離奇。
從一開始的“我朋友”,到後來的“我家狗”,再到現在的各路神仙妖魔。
他甚至懷疑,自己這直播間是不是連通了什麼奇怪的位麵。
不過,他早已見怪不怪。
“咳。”張偉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經地看向鏡頭。
“這位‘俺老孫來也’的朋友,你的問題很有代表性,涉及到我國《刑法》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
“一般來說,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檢核準。”
“你這都五百年了,彆說二十年,二十個二十年都過去了。所以從刑事追訴上講,放心,沒人能抓你坐牢了。”
【俺老孫來也】:哦哦哦!那俺老孫就放心了!多謝張律師!
張偉手指在桌上點了點,露出一個魔鬼般的微笑。
“但是!”
“追訴時效,免除的隻是你的刑事責任。”
“你偷的蟠桃,屬於贓物,是天庭的國有資產,呸,是玉帝的私人財產。人家物主,也就是玉帝,隨時可以對你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你返還財產或折價賠償。”
“五百年的利息,加上蟠桃本身的價值,我估計你那花果山的水簾洞,可能得抵押給天庭了。”
【俺老孫來也】:……告辭!
直播間瞬間笑瘋了。
【福爾摩斯·真】:哈哈哈哈!大聖爺連夜跑路!花果山差點就法拍房了!
【我不是杠精】:笑死!張律師的業務範圍已經衝出地球,走向宇宙了!
張偉剛想喝口水,又一個問題跳了出來。
【地獄判官】:張律師,我跟魔鬼簽了個出賣靈魂的合同,現在後悔了,可以起訴他違約,或者申請合同無效嗎?
張偉放下茶杯,感覺自己的太陽穴在突突直跳。
行。
今天這直播間是捅了神話窩了。
“這位‘地獄判官’朋友,你這個問題,涉及到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合法。”
“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合法且允許流通的。靈魂這個東西,它既不合法,也不違法,它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不屬於‘物’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