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為了印證他的話,法庭上,剛剛被蘇婉柔殺得有些狼狽的男檢察官,此刻重新站了起來。
他整理了一下衣領,眼神重新變得銳利。
他先前的挫敗感一掃而空。
顯然,在蘇婉柔那裡丟掉的麵子,他要在這個老板身上,連本帶利地找回來!
“辯護人一直在試圖將話題引向‘過失’,我必須提醒法庭,我方對第二被告提起的公訴罪名,是‘故意殺人罪’!”
公訴人聲音不高,卻瞬間將辯論的焦點拉了回來。
“辯護人反複強調‘交易習慣’,但這恰恰證明了我的觀點!”
他猛地抬高音量,目光如電,直刺老板本人!
“正因為你習慣了裡麵是狗,所以當那聲淒厲的、絕望的、根本不像狗叫的慘叫傳來時,你才應該第一時間警覺!”
“第二被告與第三被告不同!第三被告是廚師,他受雇於第二被告,聽從第二被告的指示!一個廚師他在特定的情況下分辨不出來,法律或許允許,但是作為老板,法律明確要求具備更高的風險意識!”
“但你做了什麼?你隻是皺了皺眉!你沒有查看,沒有停止,你放任了致命的第二摔!”
“為什麼?!”
公訴人向前一步,氣勢逼人。
“因為你根本不在乎裡麵是什麼!你隻在乎你的生意!你對於袋中生物的死活,采取了一種聽之任之、漠不關心的放任態度!”
“這種‘放任’,在刑法上,就是‘間接故意’!你明知自己的不作為可能會導致一個生命死亡,卻依然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這,就是故意殺人!”
辯護律師臉色大變,立刻起身反駁:“我反對!我當事人隻是輕信能夠避免……”
“輕信能夠避免,那是‘過於自信的過失’!”公訴人一聲斷喝,直接打斷他,“那是你以為踩了刹車但車沒停!而第二被告的情況是,他聽到了異響,看到了紅燈,但他根本就沒想去踩刹車!”
“他連避免的動作都沒有!談何輕信?!”
“退一萬步講!”公訴人話鋒一轉,給自己留下了後路,“即便法庭最終認為,我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間接故意’,那他這種連最基本查驗動作都沒有的、對生命極度漠視的行為,也構成了過失犯罪中情節最嚴重、主觀惡性最大的‘重大過失’!應當在‘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上,從重處罰,頂格判處!”
辯護律師臉色微變,立刻起身想要反駁:“我反對!公訴人這是在進行道德審判,而不是法律辯論!我當事人的行為隻是……”
“我還沒說完!”
公訴人一聲斷喝,氣勢完全壓了過去。
他轉向審判席,沉聲道:“審判長,我請求法庭允許,我向第二被告的辯護人,提一個問題。”
審判長點頭:“準許。”
公訴人轉過身,死死盯著那個有些慌亂的律師,一字一頓地問道:
“我請問辯護人,你的當事人,在收到那個麻袋後,直到廚師將其拿去後廚處理的整個過程中……”
“他,有沒有哪怕一次,用手去掂量一下麻袋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