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拿起法槌,輕輕敲下。
“咚!”
“舉證質證階段結束,現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首先,由原告方發表辯論意見。”
話音剛落,張偉便站起身來,目光清亮,掃視全場。
“審判長。”
“在方才的舉證質證階段,事實已經非常清晰。”
“第三被告,隴東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法利益,主觀故意、虛構事實,其欺詐行為昭然若揭。”
“第二被告,江城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其‘行政不作為’的指控雖因記錄被銷毀而難以直接認定,但這背後涉及的內部管理混亂和可能的紀律問題,並非本案行政訴訟的審理範疇,我就不在此進行過多論述了。”
張偉的聲音陡然一轉,目光轉向第一被告席上的李衛軍。
“現在,本案的爭議焦點,隻剩下一個!”
“那就是我方指控第一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局,執法主體不適格,構成行政違法!”
他停頓了一下,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過來,才繼續發問。
“我想請問第一被告的代表,李衛軍隊長。你們城管局,是依據什麼,對我的當事人以及成百上千的車主,開具的‘罰單’?”
“在這裡,我有必要向法庭,也向旁聽席的各位市民朋友強調一點。”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違章停車行為,城管以及交通協管員,隻有權力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
“這隻是一份書麵提醒,告知車主其行為違法,並敦促其儘快駛離。”
“而真正具有法律強製力、能夠作為罰款依據的,是《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俗稱,罰單!”
“有權開具這份處罰決定書的,全華國隻有一個部門,那就是交通警察!”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張偉的目光灼灼地盯著李衛軍。
“所以,我的問題是,你們城管局,憑什麼能開出交警才有權開的罰單?”
李衛軍猛地站起身,臉色鐵青。
“審判長!對於原告律師的這個疑問,我方早在庭審之前就給過答複!”
“誠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權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但是!”
李衛軍話鋒一轉,拋出了他們早已準備好的說辭。
“考慮到我市機動車保有量激增,交通管理壓力巨大,為了提升執法效率,打擊違法停車亂象,經我局與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協商,並報請上級單位批準,在特定區域內,由我局代為履行部分交通管理職責!”
“這屬於合法的‘行政委托’!我們的執法程序,完全合規!”
“好!”
張偉點點頭,臉上看不出喜怒,仿佛完全接受了這個說法。
“李隊長,既然是‘行政委托’,那麼我想再問你一句,也請你明確回答。”
他看著李衛軍,一字一頓地問道。
“在你們開具給各位車主的罰單上,所引用的處罰依據,是哪一條法律法規?”
李衛軍張了張嘴,卻發現自己竟一時語塞,他不是專業的法務人員,要他精準地說出來還是有些為難他了。
就在這時,他旁邊一直沉默不語的法務人員,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立刻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他先是推了推眼鏡,用一種極為專業的口吻說道。
“原告律師,你的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法律陷阱。”
“你試圖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來否定我方的執法權,但你似乎忽略了一點,我們的執法行為,並不僅僅局限於國家大法。”
他從麵前的文件夾裡,不疾不徐地抽出一頁文件,聲音沉穩而自信。
“我方進行執法時,所依據的實體法,是《江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擅自停放車輛,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
“根據該條例第五十條的授權,我局有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說完,他將文件放下,看向張偉。
“我不知道,原告律師對我們江城市自己的地方法規,是否也同樣熟悉呢?
喜歡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請大家收藏:()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