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明知道”!
這是一個典型的、惡毒的“陷阱式”問題!
它根本不是在詢問事實,而是在強行植入一個“被告主觀上明知被害人存活”的虛假前提,然後逼迫被告對這個前提下的行為進行“是”或“否”的確認!
無論李靜怎麼回答,都掉進了他們預設的邏輯陷阱裡!
張偉沒有打斷她,示意她繼續。
李靜的聲音更加顫抖:“他們還問……‘你是個大學生,應該很清楚,你和你母親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現在主動認罪是你唯一的出路,這個道理你不會不懂吧?’”
又是一個!
張偉的眼神冷了下去。
這個問題,將“大學生”的身份與“知法”劃上等號,利用身份壓力進行心理暗示,再將“認罪”包裝成“唯一的出路”,這是赤裸裸的誘導!
正常的訊問,應該客觀中立,比如:“請陳述你們後續處理屍體的過程。”或者“在搬運過程中,你們是否注意到死者有任何生命跡象?”
而不是像這樣,把答案塞到你的嘴邊,逼著你咽下去!
“還有嗎?”張偉的聲音裡聽不出任何情緒。
李靜的眼淚已經無法控製,她哽咽著,複述出第三個問題。
“他們說……‘你母親把他砍倒後,你們兩個商量了一下,覺得送醫院太麻煩,而且萬一他醒了還會報複你們,所以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埋了永絕後患,是不是這麼回事?’”
這已經不是提問了。
這是在編故事!
張偉在心中冷笑。
這個問題將一個驚慌失措下的應激行為,直接扭曲成了一場冷靜商議後的冷血預謀!
它將“恐懼”這個核心動機,偷換成了“怕麻煩”和“怕報複”,徹底抹殺了行為的正當性基礎,直接將其定性為具有明確殺人故意的惡性犯罪。
太陰損了!
張誌遠手裡的筆“啪”的一聲被他生生捏斷!
審判席上,一直沉默的審判長,眉頭也緊緊地皺了起來。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她幾乎在李靜複述出第一個問題的瞬間,就意識到了其中的不對勁。
這不是規範的刑事訊問!
這是典型的誘供!
她的目光變得銳利起來,從被告席上那個瑟瑟發抖的女孩,緩緩移到了公訴席。
那眼神中,已經帶上了一絲毫不掩飾的不悅
李明遠的額頭上,已經滲出了細密的汗珠。
作為一名資深檢察官,他瞬間就明白了這一切。
他被自己人,給坑了!
公安機關為了追求那該死的“認罪認罰率”,用了上不了台麵的手段,拿到了一份看似完美無缺的口供,然後當成“戰果”移交給了檢察院。
而他,竟然拿著這份被汙染的“毒藥”,當成了製勝的王牌,在法庭上公然展示!
這一刻,他感受到的不是憤怒,而是一種恥辱!
一種作為法律共同體一員,被同僚的愚蠢和短視所帶來的,深深的恥辱!
張偉將所有人的反應儘收眼底,他重新麵向審判席,聲音洪亮,字字鏗鏘。
“審判長!”
“我的訊問,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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