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沉默了片刻,沒有等到預想中的反對聲,她眼中閃過一絲異樣的光彩,最終點了點頭。
“準許。”
李明遠立刻轉身,快步走到審判庭的角落,掏出了自己的手機。
整個法庭的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個背影上。
“喂?刑偵支隊的王隊嗎?我是檢察院的老李。”
李明遠的聲音壓得很低,但在這寂靜的環境裡,依舊清晰可聞。
“我現在在翡翠灣殺人案的庭審現場,我需要你們立刻提供當時審訊被告人李靜的全部錄音錄像資料,馬上!”
電話那頭不知說了些什麼。
李明遠的眉頭皺了起來,聲音也提高了幾分。
“設備故障?開什麼玩笑!這麼重要的案子,你們的審訊設備出了故障?”
“那備份呢?總有備份吧!”
他的語氣已經從詢問,變成了質問。
“什麼叫找不到了?一份電子文件,你說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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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遠的胸膛劇烈起伏著,他拿著電話,在角落裡來回踱步,聲音裡的怒火幾乎要噴薄而出。
“我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我現在就要!這是在法庭上!辯護人已經提出了非法證據排除!你們再拿不出來,不光是這份口供,你們所有辦案人員,都要上紀委的調查報告!”
吼完最後一句,他猛地掛斷了電話。
不用再問了。
現場的每一個人,從審判長到旁聽的記者,都已經知道了結果。
被告席上,李靜和王秀琴緊繃的身體,終於有了一絲鬆懈。
李建軍用手背狠狠抹了一把臉,長長地吐出一口濁氣。
良久,李明遠整理了一下有些淩亂的製服,走回公訴席。
他對著審判席,深深地鞠了一躬。
“抱歉,審判長。”
“公訴人無法提供相關的審訊視頻。這是公訴機關在證據審查環節的嚴重失職,我,代表江城檢察院,向法庭致歉。”
審判長點了點頭,臉上沒有任何意外。
她拿起了法槌。
所有人的心,都隨著她的動作提到了頂點。
“咚!”
法槌清脆地落下。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人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
“現因公訴方無力提供有效證明,無法排除其在取證過程中存在引誘、欺騙等非法情形的可能性。”
“本庭在此宣布:對公訴方提交的《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予以排除!該證據自始無效,不得作為本案定案的根據!”
話音落下,張誌遠隻覺得一股熱流從腳底直衝頭頂!
贏了!
第一回合,完勝!
那份被檢方當做王牌,被他視為夢魘的認罪書,就這麼被老板輕描淡寫地,當著所有人的麵,撕成了碎片!
審判長的聲音再次響起:“公訴方是否還有新的證據需要向法庭提供?”
李明遠坐回座位,搖了搖頭,聲音裡滿是掩飾不住的頹然。
“沒有了。”
審判長轉向辯護席。
“現在,請辯護人向法庭出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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