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的休庭時間,對於法庭內外的每一個人來說,都顯得格外漫長。
分針在牆壁上那台老舊的石英鐘上,發出“哢噠、哢噠”的聲響,每一下,都響在人們緊繃的神經上。
庭審直播間的彈幕,早已從激烈的辯論,變成了瘋狂的賭局。
【開盤了開盤了!我賭無罪!張神都把話說這份上了,要是還判有罪,天理難容!】
【樓上的太年輕!活埋啊!怎麼可能無罪?我賭一個防衛過當,判三緩五!】
【我賭過失致人死亡,實刑兩年!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你們都太樂觀了,我壓故意殺人,十年起步!彆忘了,死者他爹是周建國!】
【草,樓上彆提這個名字,一提我就覺得要完……】
就在這焦灼的等待中,審判庭的側門,終於再次被推開。
“全體起立!”
書記員的一聲高喊,讓整個法庭瞬間肅靜。
審判長帶著兩名陪審員,麵無表情地走了進來,重新在審判席上落座。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被告席上,剛剛被帶回來的李靜和王秀琴,緊緊地攥著彼此的手,她們的身體不受控製地發抖,雙眼緊張地盯著審判席上的身影。
角落裡,李建軍緊張地雙腳跺地。
公訴席上,李明遠也挺直了後背,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神色複雜。
張偉緩緩睜開眼睛,他沒有看審判席,而是側過頭,對著被告席上的母女,安撫性地、輕輕地點了點頭。
審判長拿起桌上的判決書,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手上的判決書上。
她清了清嗓子,那不帶任何個人情緒的聲音,通過麥克風,傳遍了法庭的每一個角落,也傳到了直播間裡數百萬觀眾的耳中。
“現在,本庭對被告人王秀琴、李靜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她頓了頓,翻開了判決書的第一頁。
“經本庭審理查明,本案死者周浩,於案發當晚,撬鎖闖入被告人李靜、王秀琴家中,對被告人李靜實施強奸。被告人王秀琴為製止不法侵害,持菜刀將周浩砍傷。後,二被告人誤以為周浩已經死亡,將其運至公園樹林內掩埋,最終導致周浩因機械性窒息死亡。以上事實,有現場勘驗筆錄、屍檢報告、監控錄像及各方當事人陳述在卷為證,事實清楚。”
開頭的陳述,和起訴書幾乎一模一樣,這讓許多人的心又沉了下去。
李靜的身體一軟,幾乎要癱倒,全靠王秀琴死死地撐著。
審判長的聲音沒有停頓,她翻到了第二頁。
“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秀琴、李靜犯故意殺人罪的意見。本庭認為,被告人在室內與死者周浩的搏鬥行為,係為製止正在發生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行為符合《中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至於被告人後續的埋屍行為,辯護人提出的‘整體行為論’與‘創傷後認知畸變’的辯護意見,本庭予以重點考量。”
“本庭認為,法律不僅是懲罰犯罪的工具,更應體現對公民在特定危急情境下,因恐懼、自保等符合人性的反應,給予必要的理解與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