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凱的視線在卷宗上飛速掃過,從“重大責任事故罪”到李明遠提出的“故意殺人罪”。
等等!
故意殺人!
金凱的腦中仿佛有一道閃電劃過!
他找到了!
他找到了最後的破局點!
是的,事到如今,周建國“知情”這個事實,已經無法反駁。錄音和視頻已經把他釘死在了恥辱柱上。
但是,“知情”,不等於“故意”!尤其不等於“故意殺人”!
金凱的思路瞬間清晰了。
公訴方指控“故意殺人”,依據的是刑法上的“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而他,完全可以把周建國的行為,從“放任”死亡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辯解為一種“過於自信的過失”!
周建國知道建材有風險嗎?知道!但他希望樓塌死人嗎?當然不!這會毀了他的項目和公司。
他不是“放任”樓塌,而是“堅信”樓不會塌!
為什麼堅信?因為他作為一個在江城摸爬滾打幾十年的老工程人,對自己的經驗和判斷,有著一種近乎病態的自信!他賭江城沒有地震台風,賭那些簡化的工藝流程不會出致命問題!
他不是在放任死亡的發生,他是在賭死亡不會發生!
這在刑法上,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主觀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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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故意犯罪,一個是過失犯罪!
最後的刑期也是大不相同!
將“故意殺人”的指控,降格!
隻要能打掉“故意”二字,哪怕最終定一個“重大責任事故罪”,也能為周建國爭奪一線生機,避免最壞的結果!
想通了這一點,金凱原本已經冰涼的脊背,重新注入了一絲力量。
他抬起頭,那副金牌大律師的沉穩與銳利,重新回到了他的臉上。
法庭之上,審判長看了一眼證人席上的陳工,又看了一眼被告席上兩個神情各異的男人。
他轉向公訴席和原告代理席。
“抗訴方,申訴方,是否還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
李明遠站起身:“沒有了,審判長。”
張偉也微笑著搖了搖頭:“沒有了。”
審判長又轉向辯護席。
“被告人,辯護人,對證人是否還有疑問?”
金凱站起身,他看了一眼證人席上那個毀掉了他一切辯護邏輯的中年男人。
“沒有疑問,審判長。”
這個反應,讓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審判長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隨即拿起了法槌。
“咚!”
“證據展示與證人質證環節,全部結束。”
法槌的餘音在莊嚴的法庭內回響。
“現在,本庭宣布,休庭十五分鐘。十五分鐘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說完,審判長起身,帶著兩名審判員,先行離席。
張偉伸了個懶腰,對著身旁的張誌遠輕鬆地說道:“走,去喝口水,準備看戲。”
而辯護席上,金凱立刻俯下身,湊到周建國的耳邊,用隻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飛快地將自己剛剛想到的那個破局點,全盤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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