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趙德柱癱軟在椅子上。
“我……我……”
“我……”
說了半天,除了一個“我”字,他竟然崩不出第二個字來。
還能說什麼?
這根本就是一道送命題!
如果他堅持說工程“未驗收”,那就是承認宏圖建設把未經驗收的“危房”交給了學校,讓三千多名學生在裡麵上課。
這是什麼性質?
這是拿幾千個孩子的命在開玩笑!一旦坐實,老板得進去,他這個法務總監作為知情者和經辦人,也得進去陪跑!
可如果為了保命,改口承認工程“已驗收”……
那就意味著剛才那是他在撒謊,更意味著那五百八十萬的工程尾款,必須立刻、馬上支付!
給錢,公司現金流斷裂,老板會殺了他。
不給錢,坐實危害公共安全,法律會殺了他。
趙德柱感覺天旋地轉,眼前的法庭仿佛變成了一張血盆大口。
他真的很想哭。
他隻是個搞工程法務的啊!平時也就是跟包工頭扯扯皮,賴賴賬,哪見過這種陣仗?
這個張偉簡直不是人!
他就像個魔鬼,一步步把自己引誘到這個絕境裡。
“我想……我想報警……”趙德柱腦子裡冒出一個荒謬的念頭,他甚至想向警察叔叔求救,把對麵那個可怕的律師抓走。
就在趙德柱精神防線徹底崩塌的時候。
原告席上,那個魔鬼的聲音,再次響起了。
張偉整理了一下衣領,語氣平淡得像是在科普小學常識。
“看來被告律師已經被嚇傻了,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忘了。”
“既然如此,我就免費給趙律師上一堂刑法課。”
張偉微微側身。
“被告律師或許對《刑法》百一十五條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太了解。”
“所謂的‘危害公共安全’,並不一定要造成嚴重的後果。”
“隻要行為人實施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安全的行為,即便未造成嚴重後果,依然構成犯罪!”
張偉豎起三根手指,聲音冰冷刺骨:
“第一,主觀故意。明知工程未經驗收,存在安全隱患,卻為了商業利益強行交付使用,這是放任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
“第二,客體要件。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那是學校!是三千名未成年學生!不是荒郊野嶺的爛尾樓!”
“第三,客觀行為。將未經驗收的建築投入使用,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度危險的行為!”
張偉向前一步,雙手撐在桌子上,身體前傾,帶來的壓迫感讓趙德柱幾乎窒息。
“趙律師,你知道這個罪名判多少年嗎?”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
張偉的聲音突然壓低,變得陰森可怖。
“如果因為你們的違規交付,導致學校裡哪怕一塊天花板掉下來,砸傷了一個孩子……”
“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
“死刑!!”
最後兩個字,張偉幾乎是吼出來的。
趙德柱隻覺得腦子裡“嗡”的一聲,眼前一黑,徹底癱在了地上。
一股溫熱的液體,順著他的褲管流了出來,在地板上暈開一灘水漬。
嚇尿了。
他是真的被嚇尿了。
一股腥臊味在被告席狹小的空間裡悄然彌漫。
坐在旁邊的林剛眉頭猛地一皺,下意識地捂住了鼻子。
什麼味兒?
他低頭看去。
隻見趙德柱的西裝褲襠部已經濕了一大片,黃褐色的液體順著椅子腿滴答滴答地落在地板上。
“操!”
林剛像是觸電一樣,連人帶椅子猛地往旁邊一竄,臉上那原本的憤怒瞬間變成了極度的嫌棄和惡心。
“趙德柱,你他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