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大勇拍著桌子,雖然不敢站起來,但氣勢依舊想壓人一頭。
“我就講個最樸素的理兒!”
“這死丫……這薑瑜蓉,她是我養大的吧?啊?”
“從小到大,她吃的米、喝的水、穿的衣裳,哪一樣不是花老子的錢?”
“現在她長大了,翅膀硬了,反過頭來告老子虐待?”
薑大勇越說越覺得自己占理,臉上那股蠻橫勁兒又上來了。
“我就算打她兩下怎麼了?這叫這就叫投資回報!我花錢養她,我有權管她!”
“這就像種莊稼,我種的麥子,我想怎麼割就怎麼割!還要經過麥子同意不成?”
“她現在不僅不報恩,還想把我和她媽送進去,這叫忘恩負義!這叫白眼狼!”
這番“麥子理論”,聽得旁聽席上的陳平目瞪口呆,三觀碎了一地。
把活生生的人比作莊稼?
想怎麼割就怎麼割?
這得是多扭曲的心理才能說出這種話?
原告席上。
薑瑜蓉的手指再次觸碰到了那個冰冷的紙團。
她低頭,看向自己準備的“劇本”。
【情況d:當他們用“養育之恩”、“金錢投入”來將你物化,試圖用經濟賬抵消犯罪事實時。】
【對策:不要陷入情感糾結!用法律定義“撫養義務”!算出這筆賬!】
薑瑜蓉並沒有像以前那樣被“白眼狼”三個字刺痛流淚。
她抬起頭,眼神出奇的平靜。
“審判長。”
“針對被告薑大勇所謂的‘養育之恩’,我有話要說。”
薑瑜蓉拿起一張清單。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這是一種法定義務,不是恩賜,更不是投資,不是你們用來買賣人口、肆意虐待的籌碼!”
“再者。”
薑瑜蓉的聲音提高了幾分。
“既然你要算賬,那我們就好好算算這筆賬!”
“從我七歲起,我就包攬了全家所有的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甚至冬天在冰水裡給你們刷鞋!”
“按照臨安縣當時最低家政工資標準,哪怕一個月隻有三百塊,這十三年,我也早就用我的勞動還清了那口飯錢!”
“更何況!”
薑瑜蓉盯著薑大勇,字字誅心。
“我高中三年的學費是學校減免的!生活費是我撿破爛湊的!”
“大學四年的學費是助學貸款!生活費是獎學金和兼職!”
“你們所謂的‘花錢養我’,除了那每個月兩百塊根本吃不飽的施舍,還有什麼?!”
“你們把所有的錢都給了薑建雲,卻要我用血肉來償還所謂的‘養育之恩’?”
“薑大勇,你的麥子理論用錯地方了。”
“我不是你的莊稼,我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
“而你,也不是什麼辛勤的農夫,你隻是一個吸血的奴隸主!”
這一番話直接把薑大勇那套歪理邪說給懟得稀碎。
薑大勇張著嘴,臉漲成了豬肝色,半天憋不出一個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