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屏幕暗下去的時候,我聽見自己的呼吸聲在房間裡變得清晰。剛才那條消息已經回了“等我”,可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走廊依舊安靜。我把錄音筆從包裡拿出來,放在桌角,紅色指示燈沒亮,但我還是按了一下側麵的按鈕,確認它處於待命狀態。
兩份合約並排攤開在桌上,一份是原始版本,一份是修訂草案。我抽出熒光筆,在第七條旁邊畫了一道醒目的黃線。“隨行督導”四個字被圈了起來,下麵寫著:“全程監督藝人私生活”。這不是管理,是控製。
我又翻到第十一條,指尖停在“三次以上舞台失誤或輿論爭議事件”這幾個字上。昨晚我右腳打滑的事,隻有後台三個人知道。而輿論……隻要有人願意放話,我的身世隨時能變成新聞標題。
我咬了下嘴唇,翻開便簽本,寫下三個詞:查漏洞、爭支持、留證據。這不再是能不能唱好的問題,而是我還能不能繼續站在舞台上唱歌的問題。
敲門聲響起時,我已經把椅子拖回原位。我起身走到門邊,透過貓眼看到關毅站在外麵,外套還沒脫,手裡拎著一個黑色文件袋。我拉開門。
他走進來,目光掃過桌麵的文件,又看了看我。“出什麼事了?”
我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把修訂草案推到他麵前。“有人提請修改我的合約,今天晚上九點十七分提交的,走的是天豪集團特彆通道。”
他皺眉,翻開文件,速度很快,一頁頁翻過去,手指在某些條款上停留片刻。當他看到第七條時,抬頭看了我一眼。“這是要派人盯著你的一舉一動?”
“說是‘資源優化配置’。”我聲音很平,“但這些新增條款,沒有一條是為了幫我發展。”
他繼續往下看,翻到第十一條時,停住了。“三次失誤就可以啟動解約評估?”他冷笑了一聲,“什麼叫失誤?走調算不算?跳錯一步舞算不算?誰來認定?有沒有量化標準?”
“沒有。”我說,“全憑公司判定。”
他合上文件,眼神沉了下來。“這不是調整,是在給你設陷阱。你知道是誰推動的嗎?”
“我不知道名字,但我知道是誰受益。”我看著他,“這份草案一旦通過,我不再是藝人,隻是一個被監控的對象。”
他沉默了幾秒,然後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直接關機,又取出一個小巧的u盤插進電腦。“從現在開始,所有資料我都做加密備份。你手裡的每一份文件,我都存檔。”
“你不怕惹麻煩?”我問。
“怕。”他說,“但我更怕看著有人用規則殺人,卻假裝看不見。”
他打開文檔,新建了一個文件夾,命名為“合約異常記錄”。接著把原始合約和修訂草案分彆掃描上傳,標注時間戳。“明天晨會之前,我們必須找出至少兩個致命漏洞。隻要能證明這些條款存在濫用風險,就有理由提出異議。”
我點點頭,重新坐下來。“第十一條的問題最大,它把裁量權完全交給公司,卻沒有界定什麼是‘失誤’,也沒有說明評估流程。如果他們想趕我走,隻需要製造一次爭議就行。”
“不止是這一條。”他指著第五條,“超額宣傳成本費?你多曝光幾次就要交錢?這不合邏輯。公司投入資源推廣藝人,本來就是商業行為,怎麼反過來讓藝人承擔成本?”
“表麵看是防止資源浪費,實際上是在壓製曝光度。”我接道,“如果我不聽話,他們就不給我宣傳,甚至讓我賠錢。”
他點頭。“這種條款,哪怕不違法,也能被認定為顯失公平。我們可以先找合規部門匿名提交異議函,試探高層態度。”
“我不想躲在彆人後麵。”我說,“這是我自己的事,我要站出來。”
“可以。”他說,“但你要準備好應對反撲。一旦你公開反對,對方不會收手。”
“我不怕。”我看著他,“我隻是不想再被人當成可以隨意拿捏的人。我靠自己走到今天,不是為了被一張紙鎖住。”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忽然說:“你還記得第一次試唱嗎?”
我愣了一下。
“那天你站在錄音棚裡,所有人都覺得你不行,連設備都臨時出問題。可你沒走,你說你想再試一遍。”他聲音低了些,“後來你開口唱了,整個房間都靜了。那一刻我就知道,你不該被任何人決定去留。”
我低頭看著桌上的筆跡,那些劃掉又重寫的詞句,像是一步步從混亂中理出的路。
“我現在隻想做一件事。”我說,“守住我自己。”
他伸手拿起那份修訂草案,翻到最後一頁,找到簽名欄。“這個提案人署名空白,審批路徑也模糊。我可以查內部係統權限記錄,看看是誰操作的。”
“我已經查過ip,注冊在天豪法務外聯組。”我說,“最近一個月,隻有一個人頻繁使用那個權限賬號。”
“徐若琳的顧問。”他接道,“她沒親自露麵,但手法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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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不是衝動,是計劃好的。”我握緊了筆,“她輸了演出,就要在彆的地方贏回來。”
“那就讓她看看,什麼叫真正的準備。”他打開筆記本,新建了一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