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鈴響了。
我站在玄關,手停在半空。剛才那陣腳步聲已經消失,隻剩下門外一片安靜。我沒有立刻開門,而是低頭看了看掌心,那粒藍色紐扣還在,冰涼地貼著皮膚。
幾秒後,我拉開門。
汪璿站在外麵。她穿了一件米白色風衣,頭發整齊地挽在耳後,手裡提著一個淺色禮盒,包裝得很仔細。看到我,她嘴唇動了一下,像是想說話,又沒發出聲音。
我盯著她,沒有讓開的意思。
“是我。”她說,聲音很輕,“我知道你可能不想見我,但我還是來了。”
我沒動。
她低下頭,看著手中的盒子,“那天商場……是你先收到布包的。這個,是我想補給你的。”
我腦子裡一下子全亂了。蒲公英、直播彈幕裡的“嗯,很乾淨”、紙條上那句“我一直都在聽”——這些碎片突然有了源頭。原來不是巧合,也不是某個默默支持我的陌生人,而是她。
“所以,是你?”我開口,聲音比我自己想象的還要冷,“送禮物,寫紙條,蹲在我直播下麵回一句話?就是為了讓我知道你是誰?”
她搖頭,“不是為了讓你知道,是……怕你不知道有人在聽。”
“那你有沒有想過,我不需要這種‘聽’?”我說,“我不認識你,也不懂你為什麼要做這些。你以為送點東西,寫幾句暖心的話,就能把過去抹掉嗎?”
她眼眶紅了,手指緊緊掐住禮盒邊緣,“我不是想贖罪,也不是炒作。我隻是……想聽你唱歌。像小時候那樣。”
“小時候?”我冷笑,“我們有過小時候嗎?你把我送走的時候,想過有一天會坐在台下看我唱歌嗎?想過我會不會冷,會不會餓,會不會被人欺負?”
她整個人晃了一下,像是被抽了一巴掌。
“我沒有資格說對不起。”她的聲音抖得厲害,“我知道說什麼都沒用。可我還是想靠近你一點,哪怕隻是站得近一些,聽你唱一首歌。”
“然後呢?”我問,“聽了之後你就安心了?覺得良心過得去了?”
她沒回答。
樓道裡的燈忽明忽暗,照在她臉上。我第一次這麼近看她,才發現她眼角有細紋,唇色很淡,妝化得很認真,卻遮不住疲憊。她不像電視裡那樣光鮮,也不像我心裡那個冷酷的“拋棄者”。她隻是一個女人,站在這裡,手都在發抖。
“我不想見你。”我說,“如果你是為了心安,那就彆再來找我。我不需要你的眼淚,也不需要你的禮物。”
她慢慢把禮盒放在門口地上,沒再堅持。
“好。”她點點頭,“我走。”
她轉身要走,我又叫住她。
“以後彆這樣了。”我說,“不管是紙條,還是直播間的留言。我不想從彆人嘴裡聽說你的事,也不想靠猜來拚出你是誰。如果你真想見我,就堂堂正正地來,彆躲在粉絲堆裡。”
她背對著我,肩膀微微塌下去,“我知道了。”
她走了。電梯到達的聲音響起,門合上,走廊重新安靜下來。
我彎腰撿起禮盒,回到屋裡,把它放在桌上。沒拆。我坐到書桌前,打開錄音筆,按下播放鍵。
裡麵是我的聲音:“今天是第五天。有人送了我一個布包,還留了字條。我不知道你是誰,但你說你在聽。這一次,我好像真的聽見了回應。”
錄音結束,我按了停止。
我把錄音筆推到一邊,拿出筆記本,翻到之前臨摹字跡的那一頁。又從手機相冊裡調出汪璿早年簽售的照片,對比筆畫順序和轉折角度。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