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了,不必再爭執,此事已定。”
“京師乃我大明之首都,是我朝最為核心之地,亦為天下首善之區。”
“可你們不妨出去看看,到外城走一遭,今日的北京城究竟是何光景?”
“秩序紊亂,各衙門職責交錯,權責不清,毫無章法。”
“遇事則互相推諉,或拖延不理,無人願擔責任,以致百姓怨聲載道,私下稱朝廷與官府無所作為。”
“這還是天子腳下的京畿重地,已然如此,其餘各省,尤其是西北、兩廣、雲南等偏遠之地,情形恐怕更為不堪。”
“朕已下定決心,勢必要革除積弊,先從京師改起。”
變革舊製,重整京城格局,刻不容緩。
故今日朱由校召集百官議事,意在設立新衙門,明晰職權,劃分職責。
同時削弱六部權力,以便更好掌控全局與朝政。
今日議定之事,便是創立一全新機構——警部。
另將五城兵馬司改製,更名為城防部,不再沿襲戶籍世襲之舊例。
此二部將與傳統的六部及軍部並列,自成體係,直屬皇帝與內閣統轄。
此舉勢必引發文官集團的反對。
但朱由校心意已決,斷無更改可能。
更何況,內閣與六部之中最具分量的大臣,皆站在皇帝一方。
其餘人之異議,終究難撼大局。
警部之設立,必遭文臣抵製與攻訐。
因該衙門幾乎與刑部職能重疊,其所有職權,實為自刑部分割而來。
一旦警部成立,刑部將如兵部一般,徒有其名,實權儘失。
蓋因朱由校已將刑部原有的緝捕、獄政之權悉數收回。
自此以後,刑部之職責僅限於修訂與推廣《大明律》,以及案件歸類整理。
審案之權雖仍保留,然審理之時,刑部不再獨斷專行。
而是以警部官員為主導,刑部官員為輔佐,負責記錄案情,確保審判公開公正。
當然,此規僅適用於普通案件;若涉及重大要案或宗室內部事務,則仍需大理寺與都察院共同參與。
但主導之權,仍在警部手中。
為防警部日後落入文官掌控,重蹈六部覆轍,與皇權抗衡。
朱由校決定,警部高層職位,一律任用武將出身者擔任。
至於副職及其他低權之位,可酌情交由文官充任。
畢竟治國理政,仍需飽學之士操持;武將多缺乏文墨修養,性情剛直易怒,朱由校也擔憂他們難以勝任如此繁重之責。
想到此處,朱由校不禁唏噓,這皇明學院的建製與課程仍顯單薄。
軍校之事也須加緊籌辦,身邊可用之才實在匱乏。
而由五城兵馬司改組而成的城防部,今後將專司外城及近郊的防衛事務。
原兵馬司人員需全麵整編,擇其精壯堪任者留用。
再以羽林軍中因戰致傷、無法前線作戰的老卒,擔任教官與基層軍職。
從輔兵營抽調部分士卒補充缺額,短期內拚湊出三到五萬兵力,並非難事。
城防軍由勳臣統率,組建一支直屬皇帝指揮的城防衛隊,不歸軍部節製。
如此一來,權責清晰,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