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喜歡的事,但它不賺錢”——這句話像個“甩不掉的鍋”,讓很多人在興趣與賺錢之間糾結。但真相是:世界上沒有“天生不賺錢”的興趣,隻有“沒找到連接方式”的人。興趣能否變現,關鍵不在於興趣本身,而在於你是否願意扮演“中間人”,把興趣與市場需求連接起來。那些靠興趣賺錢的人,從不是“運氣好”,而是避開了“三重詛咒”,打破了“想象力局限”。
一、興趣不賺錢?可能是你給它設了“三重詛咒”
很多人覺得“興趣賺不到錢”,不是興趣的問題,而是自己給興趣套上了“不能賺錢”的枷鎖——這“三重詛咒”,讓興趣隻能停留在“自我滿足”,無法轉化為“市場價值”。
1.第一重詛咒:儀式價值>使用價值——把“用興趣賺錢”當“墮落”
這類人沉迷於興趣帶來的“精神體驗”:喜歡寫作,就覺得“隻能為熱愛而寫,談錢會玷汙文字”;喜歡繪畫,就認為“創作是高尚的,營銷是庸俗的”;喜歡攝影,就堅持“隻為記錄美好,商業化會失去初心”。他們把興趣當成“神聖領域”,拒絕任何與賺錢相關的動作,潛意識裡將“用興趣變現”與“墮落”劃等號。
可現實是,拒絕商業化的興趣,往往會陷入“更殘酷的自我剝削”。“越標榜純潔,越依賴隱性臟錢。”喜歡設計的人,免費幫朋友做海報,美其名曰“為愛發電”,最後卻因“沒時間接付費單”陷入經濟困境;喜歡寫作的人,拒絕給商業平台供稿,隻在個人賬號寫“無人問津的文字”,最後連買寫作工具的錢都湊不齊。
興趣的“儀式價值”固然重要,但“使用價值”才是變現的關鍵——你寫的文字能幫彆人解決“文案需求”,就是使用價值;你畫的畫能幫彆人“裝飾空間”,就是使用價值;你拍的照片能幫彆人“記錄重要時刻”,就是使用價值。隻有承認興趣的“使用價值”,才有可能把它變成收入。
2.第二重詛咒:符號價值>交換價值——把“標簽”當“身份”
很多人把興趣當成“對外炫耀的標簽”,卻忽略了“身份需要價值交換來支撐”。比如有人喜歡心理學,就對外宣稱自己是“心理療愈師”,卻從沒幫人解決過心理問題;有人喜歡寫作,就自稱“作家”,卻沒發表過一篇能賺錢的文章。他們沉迷於“符號帶來的歸屬感”,卻忘了:真正的身份,是“能為彆人提供價值”的證明。
就像一個沒賣出過一幅畫的“畫家”,既得不到市場的認可,也無法說服自己“我是真正的畫家”;一個沒幫人解決過職場問題的“職場導師”,就算標簽再響亮,也沒人願意為他付費。興趣帶來的“符號”隻是“敲門磚”,真正的“身份”,需要通過“價值交換”來落實——你能幫彆人解決問題,彆人願意為你付費,你的“興趣身份”才算立得住。
拒絕參與價值交換的人,終將被排除在財富分配體係之外。畢竟,市場不會為“標簽”買單,隻會為“能解決問題的價值”買單。
3.第三重詛咒:自我滿足>他人需求——把“自嗨”當“產品”
這類人做興趣相關的事時,隻關注“自己覺得好不好”,不關心“彆人需不需要”。比如有人喜歡手工,就做了一堆“自己覺得好看”的飾品,卻沒考慮“彆人會不會買”;有人喜歡分享讀書心得,就寫了一堆“自己覺得深刻”的文章,卻沒思考“讀者能從中獲得什麼”。他們陷入“自嗨式創作”,卻忘了:賺錢的本質是“滿足他人需求”,不是“實現自我表達”。
我見過一位喜歡烘焙的人,每天做“造型複雜的蛋糕”,卻抱怨“沒人買”。後來發現,她的蛋糕雖然好看,卻“價格高、不方便攜帶”,不符合上班族“性價比高、方便食用”的需求。反觀另一位烘焙愛好者,針對“上班族早餐需求”,做“便攜三明治、迷你蛋糕”,很快就靠外賣訂單實現了盈利。
興趣能否賺錢,關鍵看“你有沒有站在彆人的角度”:你的產品服務,能幫彆人解決什麼問題?能滿足彆人什麼需求?如果隻停留在“自我滿足”,就算你的東西再好,也沒人願意付費——畢竟,給你錢的是“彆人”,不是“你自己”。
二、興趣變現的另一個障礙:想象力太局限,困在“原教旨主義”裡
除了“三重詛咒”,很多人還被“興趣的原教旨主義”困住——認為喜歡某件事,就隻能走傳統職業路徑,忽略了“興趣的跨界整合能力”。比如喜歡心理學,就覺得隻能當心理谘詢師;喜歡寫作,就覺得隻能當作家;喜歡藝術,就覺得隻能悶頭搞創作。這種局限,讓他們錯失了大量變現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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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誤區一:混淆“興趣”和“職業”——興趣是“你喜歡什麼”,職業是“彆人願意為什麼付錢”
興趣和職業的本質不同:興趣是“你主動喜歡做的事”,職業是“彆人願意為你付費的事”。兩者可以重疊,但不必完全一致。比如:
喜歡心理學,不一定當心理谘詢師——可以做“心理營銷”,幫企業用心理學方法提升產品銷量;可以做“親子心理指導”,幫家長解決孩子的心理問題;甚至可以做“心理類內容博主”,靠流量變現;
喜歡寫作,不一定當作家——可以做“商業文案”,幫企業寫廣告語、產品介紹;可以做“新媒體編輯”,幫平台寫爆款文章;可以做“簡曆優化師”,幫求職者寫能拿到offer的簡曆;
喜歡繪畫,不一定當畫家——可以做“商業插畫師”,幫品牌畫宣傳圖;可以做“兒童美術老師”,幫孩子培養繪畫興趣;可以做“文創設計師”,把畫做成貼紙、筆記本等產品售賣。
興趣是“起點”,不是“終點”。不要被“興趣隻能做某件事”的想法限製,要思考“彆人願意為你的興趣付什麼錢”。
2.誤區二:低估“技能的可組合性”——賺錢的能力=興趣+市場需求
真正能賺錢的興趣,從來不是“單一技能”,而是“興趣與市場需求的組合”。《斯坦福大學人生設計課》中說:“不要問‘我該做什麼’,而是問‘我的興趣能解決哪類高價值問題’。”比如:
興趣是“健身”+市場需求是“職場人沒時間運動”=推出“10分鐘辦公室健身課”;
興趣是“讀書”+市場需求是“人沒時間深度閱讀”=推出“30分鐘拆書音頻”;
興趣是“養寵物”+市場需求是“寵物主人沒時間照顧寵物”=推出“寵物上門喂養服務”。
這些組合,既沒脫離興趣,又滿足了市場需求,比傳統路徑更容易變現。你不需要把興趣做到“頂尖”,隻需找到“興趣與需求的結合點”,就能賺到錢。
3.誤區三:忽視“價值傳遞鏈”——傳統路徑窄,跨界路徑寬
很多人隻看到興趣的“傳統變現路徑”,卻忽略了“跨界路徑”的可能性。比如:
傳統路徑學術):喜歡曆史→讀曆史專業→做曆史研究→靠論文、課題變現路徑窄,變現慢);
跨界路徑商業):喜歡曆史→做“曆史類內容”比如講曆史故事的短視頻)→吸引粉絲→帶貨曆史相關書籍、文創產品;或者做“企業曆史谘詢”,幫企業梳理品牌故事路徑寬,變現快)。
傳統路徑往往“重學術、輕市場”,變現難度大;而跨界路徑“重需求、輕形式”,更容易找到賺錢機會。普通人想靠興趣變現,關鍵要問自己:“我的興趣,能幫助誰企業用戶)解決什麼高價值問題?”然後去研究“對應的人群、獲客的平台”,在市場上找到自己的“生態位”。
興趣從來不是“不賺錢”的原罪,真正的問題是:你是否願意放下“對興趣的執念”,扮演“中間人”的角色,把興趣與市場需求連接起來。
不要讓“儀式價值”否定興趣的“使用價值”,不要讓“符號標簽”替代“價值交換”,不要讓“自我滿足”忽略“他人需求”;也不要困在“興趣隻能做某件事”的局限裡,要學會“跨界組合”,找到“興趣+需求”的變現點。
從今天開始,試著問自己三個問題:
我的興趣,能幫彆人解決什麼問題?
彆人願意為這個解決方案付多少錢?
我該通過什麼方式,把興趣和需求連接起來?
想清楚這三個問題,你就會發現:興趣不僅能讓你開心,還能讓你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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