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二十三天,他躲在蔣毅租的小出租屋裡,白天不敢出門,晚上才敢戴著帽子口罩,去附近的便利店買泡麵。
蔣毅每天都跟他要錢,說“要交房租”“要還朋友錢”,蔣彥每次都毫不猶豫地給——他覺得,這是自己唯一能彌補兒子的方式。
直到那天,蔣彥突然想吃小時候常吃的鹵煮。那是他小時候,父親經常帶他去吃的味道,每次吃著熱乎的鹵煮,父親都會摸著他的頭說“好好學習,將來有出息”。
蔣彥腦子一熱就戴著黑色棒球帽,口罩遮住大半張臉,溜到了城北老巷的王記鹵味店。看著排隊的人群,聞著熟悉的醬香,他甚至覺得,自己能就這樣隱姓埋名,和兒子過普通人的生活了。
可他怎麼也想不到,就是這口“老味道”,讓他栽在了沈韶華手裡——那個看起來冷豔、安靜,卻有著過目不忘記憶力的檔案室管理員,一眼就認出了他耳後那顆米粒大的黑痣,認出了他就是那個逃了三年的連環殺人犯。
當蔣彥被沈韶華按在地上,看著周圍人群驚恐的眼神,聽著遠處傳來的警笛聲時,他才明白,所謂的“僥幸”,不過是自欺欺人。這十三年來的逃亡,終究還是躲不過正義的追捕。
沈韶華坐在審訊室的鐵椅上,腰背挺得筆直,藏藍色的警服襯得她膚色冷白,臉上沒什麼表情,仿佛不是來錄筆錄,而是在檔案室整理卷宗。
負責錄筆錄的民警叫陳陽,剛入職半年,手裡握著筆,筆尖在紙上懸著,緊張得手心冒汗:“沈同誌,你能說說你是怎麼抓住蔣彥的嘛?”
沈韶華抬眼,目光平靜地掃過陳陽,語氣淡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網上說王記鹵味是百年老店,味道正宗,就想去嘗嘗。然後就遇上了。”
陳陽看了眼桌上的卷宗,又抬眼看向沈韶華,咽了口唾沫,帶著點引誘的開口:”我是說您能詳細說說,當時你是怎麼認出蔣彥的?比如……你看到他哪些特征,立刻就和917案卷宗聯係起來了?“
沈韶華想了一下,硬生生的補充道:“那,排隊的時候看到他,耳後有顆米粒大的黑痣,覺得眼熟,想起之前錄入的917案卷宗裡,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特征裡有這一點,怕他暴起傷人,就按住了。”
陳陽手裡的筆頓了頓,墨水在紙上暈開一小團墨漬。他張了張嘴,又追問:“那……你之前特意關注過917案嗎?比如主動了解過嫌疑人的外貌、作案手法這些?”
“沒有。”沈韶華搖頭,語氣依舊平淡,“隻是錄入卷宗時,看過一遍嫌疑人特征,記下來了。”
陳陽:“……”
就……這麼簡單?
他原本以為,會聽到“長期關注案件進展”“日常留意可疑人員”之類的回答,畢竟這可是懸了十三年的連環殺人案,能一眼認出逃犯,怎麼看都該是“早有準備”才對。這樣上麵誇人也好誇啊!
可沈韶華的回答,竟然是“想吃鹵煮”“看過一遍記下來了”——這理由也太粗暴、太巧合了!影響上麵評級。
陳陽看著沈韶華那張冷豔的臉,又想起林隊之前特意交代的“這是917案逃犯,沈同誌立了大功”。隻能在筆錄本上一筆一劃寫下“因個人原因前往鹵味店,觀察到嫌疑人耳後黑痣,與917案卷宗嫌疑人特征吻合,為防止其傷人,及時將其控製”,言詞斷句裡都在默默的誇獎這位“記憶力超人”的大佬。
陳陽心道:“這樣寫應該沒問題吧?不愧是市局的人啊!這記憶力也太離譜了!簡直就是傳說中的過目不忘!”
當天下午,光明市公安局的大會議室裡,氣氛卻異常凝重。
曾經負責917案的主偵查員們,接到緊急調令後,有的從滬市坐高鐵趕來,有的從鄰市開車連夜奔襲,跨越三個市的專案組,在四個小時內緊急重組。
黑板上貼滿了當年的案件照片、dna報告和監控截圖,邊角都有些卷邊,顯然是被反複翻閱過。唯獨在角落,多了一張陌生的照片——沈韶華的工作證照片,旁邊用紅筆寫著“市局檔案室,沈韶華,抓獲嫌疑人蔣彥”。
專案組組長李隊,頭發已經花白,眼角的皺紋裡還帶著疲憊。
當年為了查這個案子,他熬了無數個通宵,鬢角的白發就是那時候添的。
他手裡攥著蔣彥的審訊筆錄,走到沈韶華麵前,聲音帶著幾分沙啞:“小沈同誌,麻煩你再說說當時的情況,越細節越好,比如蔣彥當時的穿著、言行,有沒有異常舉動?”
沈韶華坐在會議桌的角落,雙手放在膝蓋上,依舊是那番話:“他穿黑色t恤,戴黑色棒球帽和口罩,排隊時刻意壓低帽簷,避開監控。我看到他耳後黑痣,認出是917案嫌疑人,等他買完鹵味路過時,將他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