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隻有一個:以最快的速度把部隊送進敵方陣地內部,在防線上撕開一道裂口,然後迅速擴大突破口,徹底瓦解整條防線。
然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前提必須是打贏戰壕內的近戰。否則士兵剛衝進去就被殲滅,何談占領?
不過,漢軍對此早有應對。名義上是白刃戰,但他們壓根就沒打算真刀真槍跟對方拚刺——
就在美軍士兵猛撲上前的刹那,他們發現漢軍士兵已端起手中的武器,可看上去手忙腳亂,連刺刀都還沒來得及裝上!
這一幕頓時讓對麵的美軍笑出了聲。
“哈!連刺刀都沒有?這槍還這麼短,拿什麼跟我們拚刺?”
在他們眼裡,漢軍手中的武器顯得格外古怪。說它怪,是因為它和常見的步槍完全不一樣——實在太短了。就算算上槍托,全長也不過八十厘米左右;而普通步槍動輒一米四到一米五,幾乎是它的兩倍長。
若是再安上刺刀,步槍長度輕鬆達到一米七甚至接近一米八。相比之下,對方那支沒裝刺刀的短家夥,差距幾乎超過了一倍。
一寸長,一寸強。敵人的武器這般短小,自家的卻如此修長,美軍士兵頓時覺得勝算在握。
“弟兄們,好好‘款待’他們,讓他們感受一下咱們北美人的待客之道!”
眼看形勢大好,美軍上下一片輕鬆,士氣高漲。
雙方原本距離就不遠,又都在全力衝鋒,轉眼間便已逼近到白刃戰的距離。
當美軍士兵高舉步槍、準備向前突刺時,對麵的漢軍卻突然扣下了扳機!
衝在最前的一名士兵應聲倒地,毫無懸念——這麼近的距離,除非瞎了眼,否則不可能打偏!
“彆慌!他們隻能開一槍!”
看到前鋒有人中彈,一名美軍連長立刻大聲喊話穩住陣型。
其實不用他提醒,其他士兵也並未太過在意這點傷亡。他們清楚,敵人的槍裡確實有子彈,最前麵的人被打倒本就在預料之中。
隻要頂住這一輪射擊,耗光他們槍膛裡的子彈,那他們的槍就等於廢鐵一根!
隻要衝上去,用鋒利的刺刀狠狠紮進對方胸口,捅穿肚腸,勝利就是自己的!
然而,正當他們腦海中浮現這幅畫麵時,對麵的漢軍再次開火了!
砰!
第二個緊隨其後的美軍士兵當場倒下,後麵的衝鋒節奏頓時一滯。
眾人麵麵相覷,滿心疑惑:剛才那一槍不是已經打完了嗎?怎麼還能繼續射擊?
儘管當時的步槍大多配有彈夾,能裝五到六發子彈,但每打出一發,都必須手動拉栓退殼、重新上膛,才能進行下一次擊發。
可他們分明沒看見對方有任何拉槍栓的動作——沒有換彈,沒有退膛,第二發子彈是怎麼出來的?
這個疑問還沒來得及細想,第三槍、第四槍接踵而至!
噠噠噠!
原本看似普通的“步槍”,瞬間化作死神的鐮刀,噴吐出密集的火舌,對著迎麵而來的美軍傾瀉彈雨。
最前方的士兵如同被無形巨錘擊中,身體劇烈顫抖,紛紛栽倒;後排的人也未能幸免,血花四濺,在慘叫中一個接一個撲倒在地。
眨眼之間,靠近漢軍陣線的美軍前鋒幾乎全數覆滅,兩軍之間的空隙又被拉開了一截。
後方的美軍徹底愣住了,瞪大雙眼盯著漢軍手中那不斷咆哮的武器,臉上寫滿了震驚與不可置信!
這到底是什麼玩意兒?
竟能像機槍一樣連續掃射,而且射速比真正的機槍還要快上幾分!
這怎麼可能做到?!
他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在北美的戰場上,從未見過這樣的武器。
這是漢軍專門為突擊作戰研發的新型裝備——衝鋒槍。
這款武器專為滲透戰術設計。在塹壕攻堅戰中,進攻方往往受製於重型機槍過於笨重,難以隨隊推進,導致衝鋒時火力嚴重不足。而這支輕便迅猛的新式槍械,正是為了填補這一空白而誕生的殺器。
防守方無需主動推進戰線,隻需固守陣地,因此他們的重機槍能夠持續不斷地射擊,牢牢壓製任何試圖靠近防線的敵軍。
這樣一來,進攻一方在火力對抗中便陷入被動。而防守方不僅依托堅固的工事作為掩護,還能充分發揮火力密度的優勢,使得其戰場主導地位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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