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完成了簽約之後,雷霆隊便會以先簽後換的方式,將陳熙送去紐約尼克斯,從對方手裡,換回rj·巴雷特、凱德·坎寧安、米切爾·羅賓遜以及一個25年前三保護的首輪簽和兩個次輪簽。
一筆1換6的驚天交易。
並且,這六個籌碼的價值,可一點都不低。
交易的細節方麵。
陳熙出於自身的考量,選擇了規則內能夠簽下的最短約。
三年一億兩千萬的薪資,其中第三年球員選項。
三年是先簽後換規則下,所允許的最短年限。此外還有一個限製:通過先簽後換得到的球員,新東家在操作後的薪水不能超過土豪線。但是,如果該球隊在操作前已經超過土豪線,但先簽後換後薪水降低到土豪線以下,那麼交易是可以成立的)土豪線就是奢侈稅線上600萬,後來23年夏天,設立了第二土豪線,即奢侈稅線上1750萬)
這樣簽的優點在於:
一來,他依然能夠享受到鳥權條款下,那最高8的年薪漲幅。簽換規則允許先與母隊用鳥權續約,然後簽換。)
二來,三年合同結束,屆時工齡滿9年的陳熙,下一份合同就能以工資帽占比35的額度,兼鳥權的最高漲幅,來簽新合同了。
再加上從24年開始,新的轉播合同正式實行,工資帽順勢暴漲.......
可以預見,陳熙未來那份新合同上的金額,必將是個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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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對於普通球員而言,能夠簽下的合同,肯定是越長越好的。
隻要能觸發鳥權,球隊也願意給,那包要簽滿4年的~~
畢竟,誰也不知道,自己說不定什麼時候,就遭遇傷病的侵襲了。鳥權續約最高可以簽五年,但是簽換規則最多隻能四年。)
但是,陳某人是掛壁。
所以他不怕。
他在條件允許下,敢於簽更短的合約,以謀求更早地獲取更多利益。
而對於尼克斯來說,他們也是徹底放手一搏了。
為了陳熙,拿出了他們自徹底擺爛後能拿出的所有資產。
在與雷霆確定了合同細節後,他們動作飛快。
先是拒絕執行rj·巴雷特最後一年球隊選項的新秀合同,然後與之簽下一份4年1.2億的新合同,再將之作為薪資配平的主體,送往雷霆,換取陳熙。
同時,隨著巴雷特一起去往雷霆的,還有真正的交易核心,凱德·坎寧安。
這位上賽季的狀元郎,在加盟了繁華的紐約,僅僅一年後,便要離開這座國際大都市,去往俄克拉荷馬了~~
原諒我,,這是最後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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