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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提示接連彈出:
評論、推薦票、打賞紛至遝來。
這一個月他埋頭碼字,無暇他顧。
平日隻用微信,連qq都是臨時注冊用於簽約編輯聯係。
雖考慮過放棄簽約,但轉念一想,收費閱讀終歸是筆收入。
最終簽訂b類合約:作品僅限本站發布,網站不享有任何版權,分成比例五五開,無低保無推薦。
這般霸王條款下,遠仍信心十足——既因對《誅仙》的底氣,更因自家公司需掌控小說版權。
查看收藏數據時,《誅仙》顯示五千餘收藏。
遠篤定這些全是真實讀者——否則斷更一日豈能收割數萬戾氣值?
書評區早已炸鍋:
生產隊的驢都不敢這麼歇!說好的日更呢?
作者怕不是個碼字機器人?除了更新從不見人影。
打賞盟主求加更!今天欠的章節能補嗎?
遠笑著在盟主評論區回複:
不補。
這種任性操作令他暗爽不已。
有錢了不起?打賞個盟主算什麼,就算砸個黃金盟,遠照樣不會加更,更彆提補之前的欠賬了。
嗎?小凡看見攝魂棒和珠子融合時,黑氣血氣亂竄,明擺著是邪物,居然不告訴田不易?這書劇毒!’
‘沒把你算我失誤。’
該懟就懟,戾氣值要緊。
遠心裡嘀咕:這都是為了讓大家聽新歌,迫不得已。
隨便翻了翻評論區,他懶得跟讀者較勁。
直接甩了個單章:
‘本書隨緣更新,愛看不看。
嫌毒還能打字,說明毒得不夠狠。
想讓我爆更?做夢!打賞再多也沒用,我玉安公子要是多寫一個字,就跟你們姓。
剛發時沒啥動靜,畢竟大清早的。
到了九十點鐘,戾氣值蹭蹭漲——讀者以為更新了,結果點開是個囂單章。
遠沒搭理,先斷更幾天再說。
九點多,朱浩來電說找到帶車牌的空殼公司,但隻有五個企業指標。
遠無所謂,先用著再說。等霍文希從回來組建完公司,再慢慢搖號。
前期估計隻用得上一個車牌。
他讓朱浩敲定,帶著公章就去簽全資收購合同。
報備手續可以緩幾天,合同生效後下午就能提車。
朱浩在排練室等著。遠一到,就看見那個專倒車牌的中年油膩男——總有人靠政策活得風生水起。
“李總,這位就是我提過的總。”
遠哥,這位是李總,專門負責京都車牌業務的。
遠與李總握手致意。
李總,朱浩,我急需用車,先把合同簽了吧。
遠早已備好全資收購合同。
這類合同隨便找家律所幾分鐘就能搞定。
對方公司無債務、無資產,全資收購毫無壓力。
根據華夏法律,企業車牌不算資產,但政策催生了這個行業。
總爽快,那就簽合同。
顯然朱浩已談妥款項,李總全程未提錢的事。
簽合同時,李總看到遠公司名稱怔了怔,但忍住好奇直接簽字蓋章。
遠也蓋上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五塊車牌就擺在旁邊桌上,遠連錢都沒經手——合同是自己擬的,自然信得過朱浩。
遠哥,車牌搞定了,打算買什麼車?
我沒駕照,給薛仁用的。港島要來位經紀人,先讓薛仁當司機跟著學。
經紀人?是負責我們青黴素樂隊的那位嗎?
遠沒乾涉霍文希帶藝人的打算。
強行安排的話,自己和英王娛樂那些董事有何區彆。
等人到了再說吧。你應該聽過她——英王娛樂藝人總監霍文希。
當然知道!港島多少巨星都是她捧紅的。她真會來咱們公司?
什麼叫咱們公司?本來就是一起的。
見遠不像開玩笑,朱浩將信將疑地點點頭。
沒見到真人前,他始終持保留態度。
遠哥,到底買什麼車?
先來兩輛商務車,回頭再雇個司機。
薛仁專職負責霍文希的出行需求,其餘司機則供團隊調配使用。
待公司藝人規模擴大後,遠才考慮增購車輛擴充司機團隊。
若專為霍文希配備商務車,奔馳這個級彆比較合適。另一台彆克作為公用車輛即可,業內藝人用車本就分等級。
具體事宜後續再議,反正你們幾個都有私車。現在關鍵是等霍文希到崗,藝人合約這些專業文件還得靠她把關,外聘律所反而不如她專業。
朱浩注意到遠多次提及霍文希,愈發確信其加盟消息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