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內隻發底薪不給新人分成的公司比比皆是。
某些網紅孵化機構連基本工資都不提供,隻安排商單並抽取高額傭金。
明白。
遠會心一笑,霍文希確實給足顏麵。
按他的設想,和樂兒的起步待遇不能低於原先的模特收入。
這意味著月薪至少要兩萬元起步。
至於分成比例他堅持維持原樣,這是公司核心利益。
畢竟和樂兒再出眾,也隻是未入行的新人。
學姐,兩萬底薪加標準分成,這樣的條件還滿意嗎?
遠將修改後的合約遞給和樂兒,認為她理應接受。
條款沒問題,隻是擔心會影響學業......
這份合約沒給新人留任何彈性空間。
簽約後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
若想提前解約,百萬違約金足以斷送她的前程。
這條款遠也無法更改——作為管理者,他必須堅持原則。
企業經營終究不是慈善事業。
遠迫切想要簽下和樂兒。
學姐願意相信我嗎?
他輕輕覆上和樂兒的手。
學弟,我們才認識兩天。
這招似乎不太奏效,遠立刻改變策略。
時間雖短,但我對學姐毫無保留。等學姐成名後,我保證重新簽訂合約。
很多公司即便藝人走紅,也不會主動修改最初的新人合約。
可我不願被做不喜歡的事。
學姐覺得我會勉強你?
不是說學弟,但你不可能隻關注我一個人。
怎麼不能?
除非公司簽下比和樂兒更出色的藝人,否則遠眼裡根本容不下彆人。
你是老板,不能太偏心吧?
霍總才是老板,我隻是股東,其他藝人我不管。
遠確實這麼打算。請霍文希來就是為了當甩手掌櫃。
他負責創作,霍文希管理藝人,投資公司則運作資金擴大規模。
我計劃先為你寫歌但不發布,等你主演電影時演唱主題曲。這樣就能以演員和歌手雙重身份出道。在電影上映前,你隻需專注拍攝和錄歌,配合宣傳。
這樣的條件堪稱優厚,若非看中她的潛力,加上校友情誼,遠絕不會開出如此待遇。
這些能寫進合同嗎?
和樂兒簽署了多份合同,她對口頭承諾始終持保留態度。
若是普通大學生能有和樂兒一半的謹慎,網絡上也不會有那麼多學生受騙的案例。
沒問題,但樂兒學姐需要簽一份保密協議。如果合同內容泄露,你可能麵臨法律訴訟和高額賠償。
這是一場心理較量,就看和樂兒敢不敢落筆。
遠並不建議將細則寫入合同,萬一將來泄露,和樂兒賠錢對公司也無益處。
我願意相信學弟。
和樂兒輕輕抽回被遠握住的手。
隻是短暫相握,遠掌心已沁出汗水。
很好,我相信學姐能成為傳媒公司的當家花旦。
一姐,對,娛樂圈都這麼稱呼。
看著和樂兒在合同上簽字,遠終於鬆了口氣。
如今他成功招攬了人大的兩位風雲人物。
朱浩算一個,和樂兒毋庸置疑,再加上他自己。
人大三劍客就這樣在傳媒公司聚首了。
和樂兒的經紀人相貌,約莫三十歲上下。遠簡單交代幾句後,便前往錄音室。
他需要把寫給藝人的歌曲都錄製出來,再由公司決定分配。
目前可選對象隻有和樂兒和青黴素樂隊。
錄音時,遠特意叫上了霍文希與和樂兒。
前幾首歌是給和樂兒的,讓霍文希一同聆聽評估。
《陰天》和《很愛很愛你》都是給我的嗎?
聽完遠演唱的前兩首歌,和樂兒眼中閃爍著驚喜。
昨日遠隻唱了片段,未能打動她。
當完整演繹一首歌時,她心中難免泛起波瀾。
霍文希對和樂兒的反應毫不意外。
若是遠將《情歌王》裡的三十二首歌逐一唱給女生聽,沒人能不動心。
薛仁原本打算叫幾個人一起吃午飯,但轉念一想又放棄了。
他覺得遠要是餓了,根本不用出錄音室,直接叫人送外賣就行。
《情歌王》裡除了賣給郭天王的《吻彆》,還有三十一首歌,再加上遠新兌換的三十首,總共六十一首。
兩個多小時過去,才錄了四十首,還剩下二十一首沒完成。
不過遠確實有點累了,打算休息一會兒再繼續。
“學弟,你還是人嗎?”
和樂兒從沒見過這麼誇的人,換誰都會覺得遠不像正常人。
“還叫學弟?”
遠灌了一大口水,反問。
“老板。”
舒服了。
每次有美女喊他老板,遠總會聯想到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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