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郡,不韋城。
這座南中最南端的郡城,此刻正籠罩著一片緊張壓抑的氣氛之。
城內,隨處可見調動的兵馬,南中各族的蠻兵與被強征來的漢人壯丁混雜在一起,語言各異,號令不一,顯得混亂不堪。
城主府內,一場充滿了宴席正在進行。
主位上,孟獲赤裸著上身,露出古銅色的健碩肌肉和猙獰的紋身。他端著一個巨大的牛角杯,正試圖向身旁的一位女子勸酒。
那女子身著獸皮勁裝,勾勒出火爆驚人的身材曲線。一頭烏黑的長發編成數十條小辮,辮梢係著五彩的羽毛。
她的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五官深邃而豔麗,隻是臉上用顏料畫著幾道詭異的圖騰,平添了幾分野性與神秘。她便是南中各部落中,唯一能與孟獲分庭抗禮的女中豪傑——祝融夫人。
“祝融,來,喝了這杯!等我們打跑了漢人,我便用那沈瀟小兒的頭顱做酒器,為你我舉辦最盛大的婚禮!”孟獲粗聲粗氣地說道,眼中滿是毫不掩飾的占有欲。
祝融夫人柳眉一蹙,看到孟獲的粗鄙無禮的樣子,滿眼都是嫌棄的神色,隻是冷冷地說道:“蠻王還是先想想怎麼對付城外的漢軍吧。我的酒,不勞你費心。”
“哈哈哈哈!”孟獲不以為意地大笑起來,一口將牛角杯中的酒飲儘,“區區漢軍,有何懼哉!他們中原人,到了我們南中的地界,就是沒牙的老虎!等他們糧草耗儘,不用我們打,自己就潰了!”
宴席的下首,雍闓和高定聽著這話,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糧草耗儘?自己潰敗?
高定忍不住小聲對雍闓嘀咕:“他怕是不知道,那沈瀟一路修路,一路種田過來,糧草輜重比在自己家裡還方便,還多!他就是個怪物!”
雍闓眼中閃過一絲怨毒,低聲道:“由他去吧。讓他去碰個頭破血流,才知道漢軍的厲害。我們現在,隻需保住性命即可。”
另一邊,從益州逃來的吳懿和張肅,則是一臉憂色。他們比孟獲更了解漢軍的恐怖,尤其是那位軍師沈瀟的手段。
“蠻王,不可輕敵啊!”吳懿站起身,拱手道,“那沈瀟用兵詭詐,我軍當深溝高壘,堅守不出,切不可輕易與之野戰!”
“哼!你們漢人就是膽小!”孟獲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守?我孟獲的字典裡,就沒有這個字!等過幾日,我就帶你們看看,我南中勇士是如何撕碎那些漢軍的!”
祝融夫人聽著這些狂妄自大的話,心中愈發厭煩。她放下酒杯,起身道:“我身體不適,先回營了。”
說罷,也不等孟獲回應,便徑直轉身離去,留下孟獲一張漲成豬肝色的臉。
回到自己的營地,祝融夫人的親衛立刻迎了上來。
“夫人,那孟獲又為難您了?”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兵關切地問道。
“一個隻知道用蠻力的蠢貨罷了。”祝融夫人不屑地擺了擺手,走進自己的大帳。
她坐在虎皮大椅上,拿起自己的兵器——一把丈八長的火尖槍,輕輕擦拭著。冰冷的槍刃,映出她那雙帶著一絲迷茫和煩躁的眸子。
嫁給孟獲?
她祝融,自小在山林間與猛獸搏鬥,練就一身武藝,自認不輸任何男子。她所敬佩的,是真正的英雄。是那種談笑間能令千軍辟易,一言可定天下大勢的蓋世豪傑。
孟獲?他除了力氣大點,會咋咋呼呼地喊打喊殺,還有什麼?粗鄙、狂妄、自大,沒有半點謀略。
可如今,漢軍大軍壓境,南中危在旦夕。她一個女子,帶著部落數萬人的生死,又能何去何從?難道真的要跟著孟獲,在這條死路上走到黑嗎?
就在她心煩意亂之際,親衛在帳外稟報:“夫人,帳外有一漢人求見,自稱是奉了漢軍軍師之命而來的使者。”
“漢軍的使者?”祝融夫人眉頭一挑,眼中閃過一絲警惕,“他來做什麼?帶了多少人?”
“就他一個,自稱董和。”
“讓他進來。”祝融夫人將火尖槍立在身側,端坐不動,想看看這漢人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很快,一臉嚴肅的董和,便被帶進了大帳。
他一進來,便對著祝融夫人深深一揖,不卑不亢地說道:“漢使董和,拜見祝融夫人。”
祝融夫人打量著他。眼前這個漢人,年約四旬,麵容清瘦,神情嚴肅,眼神清澈,不像是個奸猾之輩。
“你家軍師派你來,是想勸我投降嗎?”祝融夫人開門見山,聲音冰冷。
“非也。”董和搖了搖頭,臉上露出一絲發自內心的敬佩之色,“我家軍師常言,祝融夫人乃南中女中豪傑,巾幗不讓須眉。以一人之力,統帥數萬大軍,威震南疆。如此英雄人物,‘投降’二字,是對您的侮辱。”
這番話,讓祝融夫人的臉色稍緩。哪個英雄不愛聽好話?尤其是從對手的口中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