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說越興奮,已經開始暢想版權賣出國門,走向世界了。
“但是,”我給他潑冷水,“很多東西不能寫。寫了可能會惹麻煩。”
“怕啥!”胖子不以為然,“咱用代號啊!比如小哥就叫‘黑麵神’,我就叫‘浪裡白條’,你就叫‘好奇害死貓’!地名也改!西湖叫月牙湖,長白山叫大雪山!誰看得出來?”
我哭笑不得:“你這代號起的……還能再明顯點嗎?”
“那咋了?這叫藝術加工!”胖子理直氣壯,“再說了,咱寫的越真,彆人越覺得是瞎編的!現在網上那些盜墓小說,寫得比咱們經曆得還邪乎,誰當真了?”
他這話倒是有點道理。現在信息爆炸,真真假假,反而容易混淆視聽。
“你們在聊什麼?”小花的聲音插了進來,他合上筆記本,似乎對我們的談話產生了興趣。
胖子立刻搶著說:“解董!天真想寫書!寫咱們的光輝事跡!你說這是不是個好主意?能不能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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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挑眉看向我,眼神裡帶著探究:“寫書?吳邪,你是嫌日子過得太清靜了?”
我歎了口氣:“就是想想。覺得很多東西……不記下來有點可惜。但又怕惹麻煩。”
小花優雅地交疊起雙腿,淡淡道:“寫,未必是壞事。但怎麼寫,給誰看,需要好好斟酌。有些紅線,不能碰。”他語氣平淡,卻帶著一股不容置疑的意味。
連劉喪都豎著耳朵聽,眼神亮晶晶的,顯然對“偶像事跡”的任何記錄都充滿興趣。
這時,一直安靜地坐在門檻上看山的小哥,忽然轉過頭來。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很平靜,卻仿佛能看穿我所有的猶豫和顧慮。
他沒有說話,隻是那麼看著我。
過了一會兒,他極其輕微地,點了一下頭。
沒有讚同,也沒有反對。更像是一種……默認?或者說,無論我做什麼決定,他都會在那裡。
我的心忽然就安定了一些。
胖子還在那絮絮叨叨地出主意:“要寫就得把胖爺我的英明神武寫出來!比如智鬥屍蟞王那段!還有力戰海猴子!那可是高光時刻!”
小花輕笑:“王經理,你的高光時刻難道不是每次被追得屁滾尿流的時候嗎?”
“呸!那是戰略轉移!”
聽著他們鬥嘴,看著小哥平靜的側影,我心中的念頭漸漸清晰。
也許,真的可以試試。
不為了給彆人看,隻為了自己。用最隱晦的方式,記錄下那些驚心動魄、光怪陸離,還有……那些無法磨滅的情誼。
就從雨村開始寫起吧。寫這裡的陽光、雨水、蘑菇、吵鬨的胖子和安靜的小哥。至於那些深埋於地下的過去,就讓它們化作故事裡的迷霧,若有若無,真假難辨。
嗯,就這麼決定了。
我重新翻開賬本,在空白頁上,鄭重地寫下了第一個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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