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肯定有辦法的!”
陳夏搖搖頭:“誌興,我們從港城那邊找人,那邊的人隻認錢,弄死他們後,他們就跑回去了。”
“一點事情都沒有。”
張誌興愣住了,夏夏連這都知道。
“夏夏,可我們現在也沒有值錢的東西啊!”
陳夏眼睛黯淡下去。
是啊!
他們沒有值錢的東西。
該怎麼辦呢?
陳夏四處看看這棟房子:“誌興,我們把這房子給賣了。”
“這房子少說也值個兩三千,足夠了。”
“可是,房子賣了,我們住哪裡去?”
陳夏已經想好了:“誌興,弄死他們後,我們下鄉吧!”
“在鄉下隻要能掙工分,就能活命。”
“在城裡,沒有工作照樣活不了。”
張誌興沉默了。
他不想下鄉,他也不想乾農活。
“夏夏,我不想下鄉,我會努力找工作養活你們的,要不你就放棄這個想法吧?”
“我們好好活著不好嗎?”
“你太衝動了,我還不想死?”
“你得為孩子考慮考慮。”
十分鐘後,兩人發生了爆發性的爭吵,從吵架到打架。
三個孩子始終在邊上看著,每個人一個人上前拉架的,也沒有一個人說話的
就這麼默默看著,像是在看一場好戲似的。
最終兩人打打力竭雙方都停了手。
張誌興依舊還是剛剛的觀點,他不想下鄉,在城裡起碼還有點機會。
要是去了鄉下,那是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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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陳夏堅持要殺了他們,他勸都勸不住。
“陳夏,我們是夫妻,這房子是我們兩個的,我不同意,你賣不掉。”
“你想死,彆拉著我們,我和三個孩子還想活著。”
陳夏哭的不成樣子。
張誌興不同意,那她就自己想辦法去。
張誌興心情也十分不好,他白天要出去找工作。
但工作也非常難找。
有的人聽過他的事情,能找到的工作,也無非是掃大街,或者是掏糞的工作。
他覺的丟人不願意乾,但他們一連幾天都沒有吃的。
他今天已經同意了一家掃大街的工作,總比掏糞的要強上許多吧!
明天就要正式上班了。
他還不想死,他還想好好活著,等著三個孩子孝順他們。
所以,陳夏的想法,他是一點都不會同意的。
她要是想要他們的命,那就彆牽扯自己。
陳夏那邊已經開始計劃了。
她想到曾經的一個人。
認識那個人是巧合,她在大街上,她撿了一個錢包,裡麵是一張卡片。
這樣的卡片她沒有見過,後來才知道那是港城的銀行卡。
能有這樣銀行卡的人,非富即貴。
巧合的是錢包上麵有個電話,她找著電話打了過去。
接電話的是個男人,那男人聽說錢包丟了,聯係的他的老大。
就這樣,陳夏和男人見了麵。
男人對陳夏一見鐘情,隻是,當時陳夏已經結婚,錢包裡的錢不多,但錢包質感很好,陳夏腦子抽了這才想著還給人家。
結果,結了個緣分。
不知道這次能不能用到。
陳夏想到這裡,快速去了郵電局,給那男人留下的電話去了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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