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林倦是一個富二代,家裡有礦的那種。
但是她對家業興趣不大,她喜歡娛樂圈,喜歡唱歌跳舞,想要出道。
她父母倒是不反對,但是入圈的前提就是三年期限。
要是她爆了,就繼續,若是還是很糊,就回家。
林倦同意了這個條件,並且不靠任何助力,踏入娛樂圈,全程都是靠自己努力。
中間遇到很多難關,全部咬咬牙挺過來了。
現在正是第三年了,到了約定時期。
好像她命裡確實沒有爆紅的命,哎。
看來真要回家接受聯姻安排,繼承家業了啊。
林倦想了想回複說。
“我知道了,媽,等我處理好事情,我就回去。”
“倦倦,你也不用愁,你的聯姻對象是我和你爸精心選的,不會差。”
林母帶著笑意的聲音傳來。
原作中也有這個劇情,但是原主拒絕了,表示要選擇繼續努力奮鬥。
哎。
掛了電話,林倦心情有些煩悶。
她點開手機上粉絲們的私信,看著大家的暖心回複,心裡暖洋洋的。
她認真地挨個回複,翻到了最上麵的一個,頭像是她的照片,名字就一個易字,很簡潔。
這是她的頭號站哥,也是歌迷。
從她出道就一直粉她,可以說是死忠粉的程度。
但是林倦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粉絲見麵會也沒見到過他,為人很低調。
對方將演唱會的照片發過來,每一張都完美地拍出林倦的美貌。
技術真的很高,她將圖片一一保存,開始回複。
“謝謝你呀,拍得太好看了。”
對方秒回。
“沒有,是倦倦太好看了,我隻是簡單拍出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