麾下出現一個能獨當一麵的將才?
那不是臂助。
那是分割兵權。
是擅越權威。
是德不配位,取死有道。
曆來的小小百戶,不需要,也不允許這樣的能手出現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池淺難養蛟龍。
而這種根深蒂固的現狀,反倒成了套在李煜自己脖子上的枷鎖。
李煜麾下,將兵十人者眾。
將兵百人,僅他李煜一人。
其餘人,哪怕是他最得力的親衛,此前也向來不曾有這個機會,去染指那最緊要的武官權力。
不是沒想過此刻開始栽培。
隻是有些真本事,終究要拿人命去喂。
一將功成萬骨枯,這句話不是白說的。
李煜竟是有些想念那個留在撫遠縣的百戶武官,張承誌。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
那人不管再如何落魄,也是個在衛所軍伍裡摸爬滾打了半輩子的老油子。
他是百人將,不是兵。
將兵百人,臨機應變,自是要勝於常人。
這和精銳的甲兵有著本質的不同。
可惜,張承誌家小儘在城中,生死不知,怎能強求他離鄉?
唯有叫他留在趙府,才是順水推舟。
終究是依勢而為。
不過說到底,還是李煜心下這份沉甸甸的憂心,讓他不敢將此事交托於人。
一個區區百戶轄地,竟連一次失誤的餘地都沒有。
不,是承受不起。
此前折損兩個斥候,就已經是沉重的打擊。
李煜將這些雜念從腦中甩開,目光重新變得清明專注。
他朝身邊騎卒,大聲呼喝。
“此行疾馳而進,馬力有限,務必要一日而返!”
北探,是為了獲取情報以明生路,而非一時的意氣之爭。
徐徐圖之,方為上策。
隨即,李煜不等身後親衛的回應,又朝前方三名夜不收的背影呼喊。
“李季!”
他的聲音再度拔高,確保每個字都能穿透風聲,清晰地送入前方斥候的耳中。
“你三人前出探哨,勿要超出三裡!”
“若遇險途,即刻回撤!”
“哪怕隻探明最近的一股屍群在哪,我們此行便不算白來!”
“聽明白了麼!”
前方傳來三聲簡短的回應,裹挾在呼嘯的風中,卻依舊清晰。
“明白!”
李煜看著他們伏在馬背上的身影。
看著他們身上那與環境融為一體的暗色罩衣。
心中一定。
夜不收的戰場,從來不是正麵衝殺。
他們不穿累贅的紮甲,慣穿皮甲、棉甲,最多不過是鎖子甲,或者乾脆無甲。
外麵一定會罩上輔助隱蔽的暗色罩衣。
有時,頭頂就連有可能存在些許反光的笠盔都不戴,轉而以氈帽或網巾束發。
一切,都為隱蔽與迅捷這兩個詞服務。
黑夜、陰影與弓矢,才是斥候獨自生存最可靠的夥伴。
對軍中斥候而言,很多時候,能把一道至關重要的情報成功帶回主將麵前,本身就是一場勝利。
就連兵刃,他們更精通的,也是便於藏匿與近身搏殺的短兵。
斥候之間的對決,殘酷而迅捷。
長兵器,在斥候們的小隊廝殺中,遠不如弓弩好用。
雙方騎馬對衝,用長兵器一決生死的場麵,極其罕有。
勝負,往往在接敵之前,就已由雙方呼嘯而出的弓矢決定。
在高速奔馳中,失去了胯下的戰馬,就等於失去了雙腿,隻能在曠野中,任由對方戲弄屠戮。
近距的襲殺,長兵又遠不如在黑夜或複雜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發起的致命一擊來得出其不意。
總是高風險,高收益。
這也是為何,一個老練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貴。
“籲——”
李煜輕勒韁繩。
馬速應心而動,稍稍放緩。
這是為了和前出的哨騎,提前拉出足以應對突發狀況的安全距離。
若是當先的三騎哨騎被屍群死死咬住,那麼......將屍群引離後軍,同樣是他們的責任。
即使,需要肩負生命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