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必然發生的,隻在於早晚。
自然也就不存在什麼不發號施令,就能穩步推進的道理。
屍鬼的存在本身,就不講道理。
三十步,李煜仍不為所動。
他不發令,身旁三人便不能妄自投槍。
二十步,李煜已經能透過身前兩排甲士的空隙,看清屍鬼血紅的猩眸,還有血盆大口間黃蠟而汙穢的牙齒。
他猶然不動,因為那隻是單個的‘先鋒’。
它身後的‘大部隊’,正姍姍來遲。
十步,李煜終於開口,“準備!”
‘嘭——!’
前排盾列已然與屍鬼相碰,那持盾甲士並非孤軍奮戰,有同袍在背後相抵,使他在對撞中輕鬆取勝。
反把那屍鬼頂退了回去。
“投!”
短促的喝令聲傳出後,便是四根半丈長的投槍呼嘯而出。
伴著‘嗚咽’破空聲,它們快速掠過盾列上空,斜入屍群。
作為主要威脅的十數具屍鬼,在路口因轉向緣故滾作一團,除了極個彆屍鬼,它們此刻奔來自然是彙成一片。
投槍就是為了它們準備的。
‘噗嗤!’
槍尖入肉穿骨,幾乎毫無阻礙地穿身而過。
事實上,投槍很難給屍鬼帶來準確的致命殺傷。
但是勢大力沉的投槍,在三十步內,是無甲之軀所無法抵擋的。
乾蠟的血肉不行,朽脆的骨骼也不成。
每根投槍都幾乎是將兩具,乃至四具密集排列的屍鬼穿成了‘串兒’!
這樣一來,它們就隻能摔成滾地葫蘆,乾黑的內臟從撕扯開的破口中灑落一地。
即便它們再想起身,卻又因為穿身透骨的投槍,致使數具屍鬼被迫‘連’身,互作拖累。
就好比那爭先恐後想要逃出捕籠的螃蟹。
若是獨自攀爬,倒是力所能及。
一旦成群攀扯,反倒是一個也爬不上去。
十五六具屍鬼齊齊奔行,聲勢不可謂不駭人。
便是全副武裝的甲士落單,也不可能敵得過它們。
但是在區區四根投槍之下,除了打頭的兩三具撞上盾列,餘下的全數滾作一團,阻塞了道路。
李煜舉刀,“進!”
兵士們將盾牌抬起,齊步並進。
李煜倒也不擔心地上會不會有爬倒的屍鬼襲腳。
作為他手中僅有的‘王牌’。
李煜令人早早地準備了脛甲,加在兵士們的綁腿外側。
就連鞋履,也是額外加覆了一層皮革。
無論是屍鬼的牙齒,還是骨刺、手指,都很難穿透這些周全的防護。
以至於,有的前排甲兵甚至不用彎腰,也不需要借助長兵,就敢用腳乾脆利落地踩斷倒地屍鬼的頸椎。
‘哢嚓!’
一聲錯位脆響,屍鬼下頜連帶咽喉就被踩得稀爛,直接廢除它反撲的可能。
待第一排甲兵持盾跨過,第二排甲兵,自會用手中錘矛斧刃,給予這些毫無威脅地殘屍以致命一擊!
這便是從頭到腳,增添到極致的甲胄防護,為始終保持從容鎮定的精悍甲兵們所帶來的戰場統治力!
除了極少數裸露部位,諸如麵部,持柄手掌,他們的身軀幾乎無懈可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