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說,張大姐,你不知道,林秀遲早要改嫁,這筆錢給她,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張阿姨說,改嫁是以後的事,就算改嫁了,林秀也是孩子的媽媽,她不會不管孩子的。再說了,法律也有規定,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們不能這麼蠻不講理。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婆婆說,什麼法律不法律的,我們隻知道,強子是我們的兒子,他的錢就該歸我們。
張阿姨還想勸,陸明不耐煩地說,張阿姨,這是我們家的家事,你就彆管了。
張阿姨臉色一沉,說家事也不能這麼欺負人啊。林秀,你要是實在沒辦法,就找律師問問,彆讓他們這麼欺負你。
說完,張阿姨搖了搖頭,轉身走了。
婆婆見張阿姨走了,又開始撒潑,說我今天不簽字,他們就不走了。她還走到廚房,把鍋碗瓢盆都扔在地上,說我不讓他們好過,他們也不讓我好過。
陸明則在客廳裡亂翻,把陸強的遺物扔得滿地都是。我看著他們肆意破壞這個家,心裡像刀割一樣疼。這是我和陸強辛辛苦苦建立的家,現在被他們弄得亂七八糟。
我忍無可忍,拿起手機說,你們再這樣,我真的報警了。
公公說,你報啊,我們不怕。我們是來要自己的錢,又不是做壞事。
我咬了咬牙,真的撥通了報警電話。我說我家裡有人鬨事,還破壞東西。
公婆和陸明沒想到我真的敢報警,臉色一下子變了。婆婆停止了撒潑,陸明也停下了手裡的動作。
公公說,林秀你瘋了?竟然報警抓我們?
我說你們再鬨下去,我隻能報警。我不想跟你們吵架,可你們也不能太過分。
沒過多久,警察就來了。他們了解了情況後,對公婆和陸明說,賠償金的分配有法律規定,不能強行逼迫彆人放棄。如果有爭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能在這裡鬨事,破壞他人財物。
婆婆說,警察同誌,她想獨吞我們兒子的賠償金,我們也是沒辦法。
警察說,是不是獨吞,要看法律怎麼判。你們這樣鬨事是不對的,趕緊離開這裡,彆再打擾人家母子的生活。
公婆和陸明雖然不甘心,但也不敢跟警察對著乾。婆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林秀你給我們等著,我們不會就這麼算了的。
陸明也說,嫂子,你彆得意,這筆錢我們遲早會拿到手的。
說完,他們三人才不甘心地走了。
他們走後,我看著滿地狼藉的家,抱著樂樂放聲大哭。樂樂也跟著哭,說媽媽,爺爺奶奶好嚇人,我們以後怎麼辦啊?
我擦乾眼淚,對樂樂說,樂樂不怕,媽媽會保護你。不管他們怎麼鬨,媽媽都不會讓他們搶走爸爸用命換來的錢。
我把樂樂放在沙發上,開始收拾被他們弄亂的家。收拾到陸強的遺物時,我又想起了他,眼淚忍不住又流了下來。陸強,你看到了嗎?你的父母和弟弟,為了錢,竟然這麼對我們。你放心,我一定會守住這筆錢,守住我們的孩子。
收拾完家,已經是下午了。我給樂樂做了點吃的,看著他吃完,哄他睡著了。我坐在床邊,看著樂樂熟睡的臉,心裡暗暗下定決心。我不能再軟弱了,我要堅強起來,為了樂樂,我必須和公婆鬥爭到底。
我想起張阿姨說的話,決定明天就去律師事務所谘詢。我要知道,法律到底是怎麼規定的,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
不管公婆以後還會耍什麼花招,我都不會退縮。這筆錢是陸強用命換來的,是我和樂樂以後生活的希望,誰也彆想搶走。我一定要讓樂樂過上好日子,不辜負陸強對我們的愛。
喜歡家長裡短的故事請大家收藏:()家長裡短的故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