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我簡單洗漱了一下,換上一身乾淨的衣服。我媽已經做好了早餐,擺在餐桌上。
我坐下來吃飯,我媽坐在我對麵,說,小敏,今天去民政局,媽陪你一起去。
我說,媽,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張燕也會陪我去。
我媽說,不行,我必須陪著你。我怕李偉他們家人會欺負你。
我知道我媽是為我好,我點了點頭,說,好,那你跟我們一起去。
吃完早餐,張燕就到了我家門口。她一進門,就拉著我的手,說,小敏,彆害怕,有我呢。
我說,我不害怕。
我們收拾好東西,就準備出門。這時候,李偉也從臥室裡走了出來。他穿著一身西裝,頭發也梳得整整齊齊。看樣子,他也是準備好要去民政局了。
婆婆跟在李偉身後,臉上帶著不高興的表情。她說,小敏,我再勸你最後一次,彆離婚了。離婚對誰都沒好處。
我說,媽,不用勸了。我已經決定了。
我們一行人走出家門,坐上了李偉的車。車裡的氣氛很沉悶,沒有人說話。我看著窗外,心裡很平靜。我知道,今天過後,我就會和這個男人徹底劃清界限。
到了民政局門口,李偉停下車。我們四個人一起走進民政局。民政局裡人很多,大多是來辦結婚手續的,臉上都帶著笑容。隻有我們,是來辦離婚手續的,氣氛顯得格格不入。
我們排了一會兒隊,就輪到我們了。工作人員拿出一張表格,讓我們填寫。我拿起筆,快速地填寫著自己的信息。李偉也低著頭,默默地填寫著。
就在我們快要填完表格的時候,李偉突然停下了筆。他看著我,說,小敏,我們真的要走到這一步嗎?你再好好想想。
我說,我已經想清楚了。
李偉歎了口氣,繼續填寫表格。填完表格,我們把表格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看了看表格,又看了看我們,說,你們確定要離婚嗎?婚姻不是兒戲,你們再考慮考慮。
我說,我們確定。
李偉也點了點頭,說,確定。
工作人員說,那你們先去旁邊的調解室,讓調解員給你們調解一下。如果調解無效,我們再給你們辦離婚手續。
我們跟著調解員走進調解室。調解員讓我們坐下,說,你們為什麼要離婚?能不能跟我說說?
我看著調解員,把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我說,李偉背著我,把公司的80萬工程款轉給了他媽媽,給她媽媽買了房子。我多次要求他把錢拿回來,他都不肯。我沒辦法,隻能選擇離婚。
調解員看著李偉,說,李先生,她說的是真的嗎?
李偉點了點頭,說,是真的。但是,我媽買房是大事,我不能讓她失望。
調解員說,李先生,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同意才能處置。你沒有經過你妻子的同意,就把大額財產轉給你母親,這是不對的。你有沒有想過,這樣做會對你的家庭造成多大的影響?
李偉說,我知道我錯了。但是,錢已經轉出去了,房子也買了,我沒辦法再拿回來了。
調解員說,那你有沒有想過,怎麼彌補你妻子的損失?
李偉說,我可以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的一半產權給她,公司的資產也分她一半。但是,公司現在欠著債,她也要承擔一半的債務。
我說,債務我可以承擔。但是,我要求李偉因為轉移共同財產,少分財產。
李偉一聽,立刻就急了。他說,小敏,你彆太過分了。我已經把房子和公司的一半資產分給你了,你還想怎麼樣?
我說,這是你應得的。你轉移共同財產,按照法律規定,就應該少分或者不分財產。我現在隻是要求你少分財產,已經很仁至義儘了。
調解員說,李先生,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妻子的要求是合理的。
李偉皺起眉頭,說,我沒有隱藏、轉移財產。我隻是把錢轉給我媽買房了,我又沒有侵占她的財產。
調解員說,你沒有經過你妻子的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財產轉給第三人,已經構成了轉移財產。你母親知道這筆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李偉說,我媽知道。
調解員說,那你母親也存在過錯。她明知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接受了這筆錢。
婆婆在旁邊聽不下去了。她說,調解員,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兒子給我錢買房,是孝順我。這跟什麼轉移財產沒關係。
調解員說,阿姨,孝順父母是應該的。但是,不能以損害配偶的合法權益為代價。李先生和他妻子一起打拚多年,才有了現在的財產。他妻子對這些財產也有合法的所有權。李先生不能背著他妻子,把財產轉給你。
婆婆說,我不管什麼合法權益。我兒子的錢,就是我的錢。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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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搖了搖頭,說,阿姨,你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能由一方隨意處置。
調解了一個多小時,李偉和婆婆還是不肯讓步。李偉堅持說自己沒有轉移財產,不肯少分財產。婆婆也在旁邊幫腔,說我不講理。
調解員說,既然你們調解無效,那我就給你們辦離婚手續。但是,財產分割的問題,你們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我們走出調解室,又回到了辦理離婚手續的窗口。工作人員給我們辦理了離婚手續,頒發了離婚證。當我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心裡沒有難過,隻有一種解脫的感覺。
走出民政局,李偉看著我,說,小敏,財產分割的事,我們還是私下商量吧。如果走到訴訟那一步,對誰都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