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一審判決書的那天,我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眼得讓我睜不開眼。手裡的判決書不算厚,卻重得像塊石頭,壓著我這些年所有的委屈和不甘。我站在路邊,看著車水馬龍,忍不住掏出手機給張姐打了個電話,聲音都帶著顫抖:“張姐,我贏了。”
張姐在電話那頭比我還激動:“太好了林曉!我就知道你肯定能贏!這都是你應得的!”
掛了電話,我深吸一口氣,心裡那塊堵了很久的石頭終於落了地。可我知道,事情還沒結束。弟弟和王芳肯定不會甘心,他們大概率會上訴。
果然,沒過一周,法院就通知我,弟弟和王芳提交了上訴申請。他們在上訴狀裡說,一審判決不公,說我提交的錄音是偽造的,轉賬記錄隻能證明我給過錢,不能證明是借款。他們還說,我當初是自願贈與首付,現在見利忘義,想分拆遷款。
看到上訴狀上那些顛倒黑白的話,我氣得手都在抖。但我很快冷靜下來,既然他們要鬨,我就奉陪到底。我立刻聯係了律師,把所有證據再一次整理清楚,準備應對二審。
律師安慰我說:“林曉,你放心。你的證據鏈很完整,錄音清晰,轉賬記錄明確,還有同事能給你作證。他們上訴隻是拖延時間,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有了律師的話,我心裡踏實多了。我還是像以前一樣,每天打理花店,隻是在閒暇時間,會配合律師準備二審的材料。同事們也都很關心我,經常來花店看我,給我加油打氣。
二審開庭的日子很快就到了。這天我特意穿了一身素淨的衣服,把頭發梳得整整齊齊。我不想讓彆人覺得我是在爭名奪利,我隻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走進法庭,我又看到了弟弟、王芳和我爸媽。他們坐在被告席上,臉色比一審時還要難看。我媽看到我,眼睛裡滿是怨恨,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又被我爸拉住了。王芳則是一臉不屑,好像覺得我根本贏不了。
二審的流程和一審差不多,還是先由雙方陳述。弟弟這次換了說辭,他說當初我給三十萬的時候,確實說過“不用急著還”,他以為這就是贈與的意思。他還說,我後來之所以要讓他還錢,是因為我後悔了,看到房子要拆遷就想分一杯羹。
我爸媽也跟著幫腔,我媽哭著說:“法官,我們家曉啊,以前不是這樣的。她從小就懂事,疼弟弟。都是因為外麵的人挑唆,她才會跟弟弟爭財產。我們老兩口就指望強子養老,這拆遷款要是被她分走了,我們以後可怎麼活啊?”
看著我媽在法庭上賣慘,我心裡特彆難受。她明明知道事情的真相,卻還要幫著弟弟撒謊。她從來沒想過,我這些年過得有多難,沒想過我當初是怎麼掏心掏肺地幫他們。
等他們說完,我平靜地站起來,說:“法官,我從來沒有說過那三十萬是贈與。我當初說‘不用急著還’,是因為知道他們剛結婚,經濟困難,想讓他們緩一緩。但這並不代表我不要了。我有錄音為證,我弟弟當初明確說過會儘快還錢給我。”
我再次播放了那段錄音,法庭上一片安靜。錄音裡弟弟的承諾清晰可辨,容不得他們狡辯。
接著,我的律師提交了更多證據。他拿出了我當初租房的合同、兼職的證明,還有我給同事還錢的轉賬記錄。律師說:“法官,這些證據都能證明,原告在給被告支付首付後,生活非常困難。她租著十幾平米的小房子,打兩份工還債,根本不可能把三十萬這麼大一筆錢無償贈與被告。如果是贈與,她沒必要這麼辛苦。”
律師還請了張姐出庭作證。張姐說:“我是林曉的同事,也是她的好朋友。當初林曉跟我借錢的時候,說的很清楚,是借給他弟弟付買房首付,以後會還我。她後來每個月都省吃儉用,按時給我還錢,從來沒說過那筆錢是贈與。”
張姐的證詞很有說服力,法官點了點頭,在筆記本上記錄著什麼。
王芳見情況對他們不利,立刻站起來反駁:“法官,她這是在裝可憐!她現在開著花店,住著大房子,日子過得好得很,怎麼會困難?她就是想博取同情!”
“我現在的日子是我自己努力換來的。”我看著王芳,說,“我打了兩年多兼職,省吃儉用還清了外債。我開花店的錢,是我自己攢的。這些都跟拆遷款沒關係。我現在隻是想要回我當初借出去的錢,還有我應得的拆遷補償。”
庭審進行了整整一個下午,雙方爭執不下。最後,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庭,我爸媽立刻圍了上來。我爸指著我的鼻子罵:“林曉,你這個不孝女!你非要把這個家攪散才甘心嗎?你弟弟要是過不好,我們也不會讓你好過!”
“爸,我沒有攪散這個家。”我說,“是你們一次次地傷害我,一次次地偏袒弟弟。我隻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權益?什麼權益?”我媽哭著說,“在你眼裡,錢比親情還重要嗎?我們白養你這麼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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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不是單方麵的付出。”我說,“我掏心掏肺地幫你們,你們卻把我當傻子。你們從來沒想過我的感受,從來沒問過我過得好不好。這樣的親情,我不想要。”
王芳冷笑一聲:“林曉,你彆得意。就算你贏了官司,我們也不會讓你好過。你等著瞧!”
弟弟也說:“姐,你太絕情了。我們以後再也不是一家人了。”
我看著他們,心裡沒有一絲留戀。“我早就不是你們的家人了。”我說,“從你們把我趕出家門的那一刻起,從你們逼著我借錢,還在我公司鬨事的那一刻起,我們就不是一家人了。”
說完,我轉身就走,沒有再回頭。我不想再跟他們多說一句話,多說無益。
接下來的日子,我不再想官司的事情,全身心地打理花店。花店的生意越來越紅火,每天都有很多老顧客來光顧。我還雇了一個小姑娘幫忙,自己也能輕鬆一點。
閒暇的時候,我會去裝修好的小公寓裡待著。看著自己親手布置的家,心裡特彆踏實。我在陽台上種了很多花,有玫瑰、月季、綠蘿,還有我最喜歡的向日葵。陽光照進來,花兒開得特彆鮮豔,就像我的生活一樣,充滿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