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他不仁慈,但絕不能說他做得不好。
明君這個名頭,他當然擔得起。
【攤丁入畝不就抄襲一條鞭法嗎?
攤丁入畝和士紳一體納糧,士紳的錢從哪來?又往哪兒去?
表麵上是收士紳的稅給八旗子弟花,實際是讓士紳去向百姓收稅,轉移矛盾。
要真是仁政,為什麼不收八旗子弟的稅?
攤丁入畝是為解決國家財政危機,又不是為了減輕百姓負擔。
攤丁入畝對清政府來說有了穩定的稅收,不像明朝後期收不上稅。
一切都是為了中央的財政和集權,就是不想太難看,才換了個名字繼續搞錢,最終都是老百姓去支付。
火耗歸公就是剔除地方財政。
就算不搞,也擋不住地方官吏盤剝,換個手段而已,地方存那麼多銀子乾嘛?
地方為啥要留銀子?救災、地方重建、地方扶持紅利不需要錢嗎?】
雍正:“……皇帝的政策怎麼能說是抄呢?”
一條鞭法是通過“賦役合並”和“計畝征銀”,統一折銀征收,並按土地為主、丁口為輔進行分攤,改變了朱元璋時期“額外墾荒永不起科”的政策。
攤丁入畝?是直接將丁銀人頭稅)並入田賦,按土地麵積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了老爹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政策。
二者都是把按人丁收的稅折入土地。
攤丁入畝是在一條鞭法上改進而來的,怎麼能單純說是抄襲呢?
早在汗阿瑪時,就有人提過火耗歸公的問題,可汗阿瑪認為是加稅,拒絕了。
但為了將各級官員自行定奪的灰色收入收歸國庫,他便在在攤丁入畝的基礎上設立火耗歸公。
由中央統一製定火耗比例,收上來的火耗銀納入國庫,填補財政缺口,多出來的部分也可以給官員發放養廉銀,當做額外收入。
田文鏡在養廉銀之前一年俸祿不過三百兩,給他發放養廉銀後是2.89萬兩,他本想再多給一萬額度,田文鏡倒是個懂事的,主動上辭。
養廉銀彌補了官員的那一部分灰色收入,自然會向田文鏡一樣,懶得再盤剝更窮的底層百姓。
地方救災與基礎設施建設,上報朝廷審批,也能防止地方官員巧立名目貪腐,他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百姓,怎麼被誤解呢?
大清士紳:“……名頭好聽罷了。”
什麼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就是要求他們這些地主在正常的征收外,再加征一次。
曆代王朝近千年的傳統,科舉考上功名的人享有一定的稅賦優免特權,由此皇帝與士紳成為利益共同體。
皇帝籠絡他們,不就是因為皇權不下縣嗎?
他們這些士紳幫助皇帝統治百姓,那百姓自然願意把土地掛在他們名下做佃農。
雖然這會讓土地兼並嚴重,國家稅收變少,但是,彆忘了,皇家才是最大的地主。
土地兼並最嚴重的,不是他們這些士紳,而是皇家。
所以,彆說什麼土地兼並嚴重不好解決,這特麼是皇帝根本不可能砸自己吃飯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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