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廬內的空氣,因金不換那看似不合時宜的舉動,而變得無比詭異。
門口,是蔡文姬母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案前,是左賢王去卑那張陰晴不定的臉。
而穹廬中央,金不換卻像是身處自家後院一般,從容不迫地端著那碗散發著異香的酒,臉上甚至還掛著一絲“美酒當前,豈能辜負”的陶醉。
這種強烈的反差,讓所有人都愣住了。
去卑的怒火仿佛被一團看不見的棉花堵在了胸口,不上不下,憋得他臉色發紫。他本以為自己拋出那苛刻到極點的條件,對方就算不當場翻臉,也該是痛哭流涕地討價還價,可眼前這個胖商人,竟是直接無視了他,自顧自地玩起了酒?
這是一種羞辱,一種赤裸裸的,用一種更高級的方式進行的羞辱。
他,草原上的雄鷹,左賢王去卑,竟被一個滿身銅臭的漢家商人,用一碗酒給晾在了一邊。
“你!”去卑的手已經握住了腰間的彎刀刀柄。
金不換卻仿佛沒看見,他隻是端著那隻“玲瓏碗”,對著光線,輕輕晃了晃。
琥珀色的酒液在薄如蟬翼的碗壁上蕩漾,碗身上那內斂的光華與酒液的醇光交相輝映,竟真的如同捧著一捧流動的晚霞。
那股霸道而醇厚的酒香,隨著他的動作,愈發肆無忌憚地侵占著穹廬內的每一寸空氣,鑽進每一個人的鼻孔。
就連門口哭喊的蔡文姬,聞到這股熟悉的,屬於漢家的高度烈酒的香味,哭聲也不由自主地小了下去,眼神中透出一絲恍惚。
“大王。”金不換終於再次開口,他沒有看去卑,目光依舊專注地落在那碗酒上,語氣裡帶著幾分悠然的品鑒意味,“您知道,這一碗酒,若是在我們漢地,能換什麼嗎?”
去卑沒有說話,隻是死死地盯著他。
“能換一座臨街的店鋪。”金不換伸出一根手指。
“能換十個貌美的侍女。”他又伸出一根手指。
“能換一百個精壯的奴隸。”
“能換一千畝上好的良田。”
他每說一句,穹廬內的匈奴頭領們,呼吸就粗重一分。他們雖然聽不太懂什麼叫“臨街的店鋪”,但“侍女”、“奴隸”、“良田”,這些都是實打實的財富。
“而這隻碗,”金不換又用手指輕輕敲了敲碗壁,發出一聲清脆悅耳的鳴響,“這隻‘玲瓏碗’,無價。”
他終於抬起頭,看向去卑,臉上的笑容依舊溫厚,但那雙精明的眼睛裡,卻透著一股洞穿人心的力量。
“大王,您開的價,是二十萬兩黃金,外加我們所有的貨物,還有一匹千裡馬,以及……留下一個孩子。”
“聽起來,確實很多。”
“可是,”他話鋒一轉,聲音陡然拔高了幾分,“您有沒有想過,能拿出這等神物作為‘私人薄禮’的漢王,他真正的財富,會有多少?能隨手賞賜無價之寶的漢王,他麾下的‘千裡馬’,又何止一匹?”
金不換的這番話,如同一柄重錘,狠狠砸在了去卑的心上。
是啊,他被金不換拋出的“黃金”、“珠寶”迷了眼,卻忽略了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送禮的人,比禮物本身,更重要。
一個能把無價之寶當成隨手小禮送出來的人,他的身家,該是何等恐怖?
自己剛才那番坐地起價,自以為是獅子大開口,可在對方眼裡,會不會隻是一個鄉下土財主,在對著一座金山,斤斤計較著幾塊碎金?
去卑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
他第一次感覺到,自己引以為傲的貪婪和算計,在這個漢人胖子麵前,顯得有些……可笑。
金不換見火候差不多了,端著酒碗,一步一步地走到去卑麵前。
他沒有再說什麼大道理,隻是將那碗酒,恭恭敬敬地,遞到了去卑的眼前。
“大王,嘗嘗吧。”
“嘗過了,您就知道,我們漢王的誠意,到底有多重。”
去卑的目光,在那碗酒上停留了許久。
他能感覺到,穹廬內所有頭領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
接,還是不接?
接了,就等於是在這個漢人商人麵前,低了頭,承認自己剛才的舉動,是井底之蛙。
不接?
可那酒香,那該死的酒香,就像一隻無形的手,撓著他的心,勾著他的魂。他這輩子,喝過最烈的馬奶酒,也嘗過漢人商隊帶來的濁酒,卻從未聞過如此霸道,如此誘人的味道。
最終,貪婪與好奇,戰勝了那可笑的自尊。
去卑冷哼一聲,一把從金不換手中奪過那隻玲瓏碗,動作粗魯,仿佛在發泄著自己的不滿。
他將碗湊到鼻尖,猛地吸了一口。